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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基达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2020-09-18  

                             恒基达鑫(00249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行公

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

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

   2、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

民币、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

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工作效率。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恒基达鑫(00249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孟红       梁华权   叶伟明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