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20-09-18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5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珠海恒基达鑫国际
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对照自查,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
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以一
次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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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
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
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制定
和调整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采
用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上述
范围内确定。
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
还公司债务(包括回售或到期的公司债券等)、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政策要求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
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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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金需求,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
后,公司将申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9、增信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开发行的
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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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
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的
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
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
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
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
等、利率调整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
体方式、是否提供偿债保障措施及采取的具体方式、还本付息期限和
安排、债券申报、债券上市、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申报事宜;
3、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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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各种公告及
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
披露;
4、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项;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第 1 至 10 项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债券发行的
获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
事宜,并同时生效。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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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人民币、债券
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工作效率。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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