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1-02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 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 167 号西九大厦十八楼 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7,418,07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86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5,490,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92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28,07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94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28,07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4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28,07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945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 (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2020 年度工作述职,该事 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58 %;反 对 2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05,6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22 % ; 反 对 22,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05,6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22 % ; 反 对 22,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45,490,000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928,076 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905,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122%;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05,6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22 % ; 反 对 22,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7,395,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58%;反对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05,6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22 % ; 反 对 22,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1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5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 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