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2-01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2 日下午 2: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 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 167 号西九大厦十八楼 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54,326,57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1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2,767,1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25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559,47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85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559,47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5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559,47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854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 (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4,32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2021 年度工作述职,该事 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4,32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4,32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4,32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4,32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4 % ; 反 对 1,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558,4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1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32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32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4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4,32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558,4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1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42,767,100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559,476 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558,4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558,4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1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 0.0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 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