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基达鑫:关于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2-02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进行风险投资。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

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

收益。

    2、投资额度

    用于风险投资的最高额度为未到期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

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一节所列示品种进行投资,其中:证券投资包括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

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

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

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进行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使

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

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同时公

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

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组织具有扎实证券投资理论及丰富的证

券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

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该项目已有或有潜在的限制、公司

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

的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项

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

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提出合理的决策建议;建立完善的风险投

资项目筛选与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公司审计部门的随时调查跟踪,加

强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

控制投资规模,以及对被投资项目的定期投资分析等手段来回避、控

制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

的协议、合同。

    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所进行风险投资将在定期报告履行信息

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

险适度的产品。

    公司拟开展的风险投资,需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

适度的风险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相关承诺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

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对拟开展的风险投资,做如下承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

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们同意该

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有利

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制订了《风

险投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

    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