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253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二、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 1-4 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业 绩 承 诺 实 现 情 况 说 明 的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002531 号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基达鑫公司)编制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编制《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 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基达鑫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基达鑫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基达 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第 1页 大华核字[2023]002531 号审核报告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 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 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恒基达鑫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 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 工仓储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恒基达鑫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明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雁婷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 2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有关规定,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达鑫公司”) 编制了本说明。 一、基本情况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原名:湖北金腾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汉恒基达鑫公司”、“标的公司”)系由许继兵、张本义、汤兴国、黄腾、张小桃共同投资设 立的内资企业,于 2009 年 12 月 24 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昌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许继兵 34%、张本义 5%、汤兴国 26%、黄腾 28%、张 小桃 7%,各股东已于 2011 年 5 月 24 日缴足注册资本。 2011 年 6 月 9 日,张本义将其 5%的股权、张小桃将其 7%的股权以人民币 120 万转让 给闫杰,黄腾将其 4%的股权以人民币 40 万元转让给闫杰,汤兴国将其 2%的股权以人民币 20 万元转让给闫杰,许继兵将其 6%的股权以人民币 60 万元转让给闫杰,股权转让完毕后, 闫杰作为新增加的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 24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4%,黄腾出资额为人民 币 24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4%,汤兴国出资额为人民币 24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4%,许继兵 出资额为人民币 28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8%。 2012 年 2 月 22 日,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3,600 万元,新增资本 由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增资后闫杰出资额为人民币 864 万元,股权比例为 24%,黄腾出资 额为人民币 864 万元,股权比例为 24%,汤兴国出资额为人民币 864 万元,股权比例为 24%, 许继兵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8 万元,股权比例为 28%。各股东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缴足新 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5 日,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1,000 万元,减资后闫 杰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5%,黄腾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 万元,股权比例 为 25%,汤兴国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5%,许继兵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5%。各股东已收回缴纳的实收资本人民币 2,600 万元。 2013 年 9 月 6 日,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2,000 万元,新增资本由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增资后闫杰出资额为人民币 4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0%,黄腾出资额 为人民币 650 万元,股权比例为 32.5%,汤兴国出资额为人民币 55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7.5%, 许继兵出资额为人民币 4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20%。各股东于 2013 年 9 月 5 日缴足新增的 说明 第 1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2014 年 3 月 7 日,根据签订的《湖北金腾兴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武汉恒基 达鑫公司原 4 位股东转让所持 70%的股权予恒基达鑫公司,转让后,恒基达鑫公司出资额 为人民币 1,400 万元,股权比例 70%,黄腾出资额为人民币 240 万元,股权比例 12%,汤兴 国出资额为人民币 160 万元,股权比例 8%,闫杰出资额为人民币 120 万元,股权比例 6%, 许继兵出资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股权比例 4%。 2015 年 1 月 6 日,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8,000 万元,由股东分期 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之前缴足。其中:恒基达鑫公司认缴人民币 5,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70%;黄腾认缴人民币 96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2%;闫杰认缴人民币 4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汤兴国认缴人民币 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 8%;许继兵认缴人民币 320 万元,占注册资 本 4%。各股东分期出资情况如下: 各股东截止 2015 年 6 月 9 日缴纳新增的注册资本 1,167.20 万元,其中:闫杰出资人 民币 246.4 万元、汤兴国出资人民币 332 万元、许继兵出资人民币 240 万元、黄腾出资人 民币 348.8 万元。 各股东截止 2015 年 8 月 7 日缴纳新增的注册资本 4,673.60 万元,其中:恒基达鑫公 司出资人民币 4,200 万元、闫杰出资人民币 113.60 万元、汤兴国出资人民币 148 万元、黄 腾出资人民币 212 万元。 2017 年 1 月 5 日,黄腾缴纳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59.2 万元。合计各股东已缴纳新 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 万元。 2019 年 9 月 10 日,许继兵将其所持 4%股权及相应之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陈波。股 权变更后,恒基达鑫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5,6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70%,黄腾出资额为人 民币 960 万元,股权比例为 12%,汤兴国出资额为人民币 640 万元,股权比例为 8%,闫杰 出资额为人民币 480 万元,股权比例为 6%,陈波出资额为人民币 320 万元,股权比例为 4%。 2019 年 12 月 18 日,根据黄腾和陈波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黄腾将其持有的 12% 股权及相应之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陈波。2020 年 1 月 19 日,股权变更后,恒基达鑫公 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5,6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70%,陈波出资额为人民币 1,280 万元,股权 比例为 16%,汤兴国出资额为人民币 640 万元,股权比例为 8%,闫杰出资额为人民币 480 万元,股权比例为 6%。 法定代表人:张辛聿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公司住所: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五路一号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6983181407 说明 第 2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二、恒基达鑫公司总投资款情况 2014 年 3 月 7 日,恒基达鑫公司与黄腾、汤兴国、许继兵、闫杰签订了《湖北金腾兴 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2,650 万元受让标的公司 70%股权(该股权对应注 册资本人民币 1,400 万元)。其中:黄腾转让其所持标的公司 20.5%股权,汤兴国转让其所 持标的公司 19.5%股权,许继兵转让其所持标的公司 16%股权,闫杰转让其所持标的公司 14%股权。 2015 年 1 月 6 日,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8,000 万元,恒基达鑫公 司认缴人民币 5,600 万元,并于 2015 年 8 月 7 日缴纳出资人民币 4,200 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恒基达鑫公司总投资款金额为人民币 6,850 万元。 三、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安排 2014 年 3 月 7 日,恒基达鑫公司与黄腾、汤兴国、许继兵、闫杰签订了《湖北金腾兴 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015 年 2 月 5 日湖北金腾兴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武汉恒基 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黄腾、汤兴国、许继兵、闫杰承诺保证标的公司建设的金腾 兴化工仓储物流项目在正式运营后 3 年内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不低于 10%(年投资回报率按 照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年投资回报率=经审计的标的公司年度净利润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年初净资产+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年末的净资产)/2])。武汉恒基达鑫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取得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鄂 A 安经字[2016]160010),许可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 经营,正式投入运营。武汉恒基达鑫公司正式运营后 3 年期间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武汉恒基达鑫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际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低 于 10%,未完成业绩承诺。 2020 年 5 月 11 日,恒基达鑫公司与陈波、汤兴国、闫杰签订了《武汉恒基达鑫国际 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原湖北金腾兴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恒基达鑫 公司同意陈波、汤兴国、闫杰承诺保证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在 2014 年 3 月 7 日签署《湖北金 腾兴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关于业绩承诺的期限到期后,延长业绩承诺期 3 年。即考核年度调整为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即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内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不低于 10%。年投资回报率按照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 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若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平均投资回报率低于 10%,陈波、汤兴国、闫杰以现金方式在武汉恒基达鑫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三个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30 日内按股权向恒基达鑫公司退还相应款项,且各转让方互负连带 责任。应退回的款项最多不超过 900 万元。 承诺方应退还的款项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应退还的款项金额=受让方总投资(即 股权转让款 2,650 万元+受让方后续投资款)*10%*3-标的公司运营后 3 年经审计的平均净 说明 第 3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利润*3*70%,应退回的款项最多不超过 900 万元。业绩承诺方之间对上述退还款项金额义 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武汉恒基达鑫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3,802,650.06 元,年初净资产 为 26,221,811.69 元,年末净资产为 30,433,104.44 元,2020 年度投资回报率为 13.42%。 上述业绩结果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审计,并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30097 号审计报告。 武汉恒基达鑫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7,797,400.13 元,年初净资产 为 30,433,104.44 元,年末净资产为 38,571,495.27 元,2021 年度投资回报率为 22.60%。 上述业绩结果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审计,并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30025 号审计报告。 武汉恒基达鑫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10,906,659.73 元,年初净资产 为 38,571,495.27 元,年末净资产为 48,921,944.34 元,2022 年度投资回报率为 24.93%。 上述业绩结果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审计,并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30024 号审计报告。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表: 项 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净利润① 3,802,650.06 7,797,400.13 10,906,659.73 年初净资产② 26,221,811.69 30,433,104.44 38,571,495.27 年末净资产③ 30,433,104.44 38,571,495.27 48,921,944.34 平均净资产④=(②+③)/2 28,327,458.07 34,502,299.86 43,746,719.81 年投资回报率⑤=①/④ 13.42% 22.60% 24.93% 实际平均投资回报率⑥=(∑⑤)/3 20.32% 承诺平均投资回报率 不低于 10%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武汉恒基达鑫公司的实际平均回报率为 20.32%, 2020 年、 2021 年、2022 年的业绩承诺已实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3 日 说明 第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