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基达鑫: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4-20  

                                恒基达鑫(00249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恒基达鑫国

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

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

上,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被选举及聘任人员具备《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在充分了解本次被选举及聘任人员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认

为其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资格与能力;

       4、同意聘任张辛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陈子

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海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以下无正文)

                                1
     恒基达鑫(00249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叶伟明 窦欢 王东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