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18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19 年 03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04 月 11 日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04 月 10 日-2019 年 04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04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04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 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李水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4,779,624,7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9743%。 2、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4,737,833,2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6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41,791,5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6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9,62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65,103,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62%;反对 14,520,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8,476,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0%;反对 4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97%;弃权 68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3%。 1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8,476,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0%;反对 4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97%;弃权 68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