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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石化: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9-04-17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及《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
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或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南逸盛”)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保障其经营需要。依托其股东在 PTA 规模及
产业链一体化上的优势,海南逸盛经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同时,海南逸盛另一主要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委托贷款,剩余股东以
其所持全部股权提供质押,这降低了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风险。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4、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
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及《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姚铮、俞毅、俞春萍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