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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石化: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27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2019 年 4 月
15 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自 2015 年 8 月 11 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定价机制后,人
民币汇率波动更趋市场化,公司预计 2019 年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及项目设备采
购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加上公司前期延续的存量外币
贷款,预计 2019 年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目
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
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
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
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
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以下范
围: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等业务。




    三、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 2019 年原料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
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 2019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 58
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185.75%,授权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相
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
构,授权董事长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明确资金部负责方案
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
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
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
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
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
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
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
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
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
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
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资金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
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
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
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规避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了风险管理和控制。《关
于开展 2019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荣盛石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利
用外汇衍生品交易来规避外汇的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
的风险控制措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