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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石化: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10-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盛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荣盛石化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
沟通,查阅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关联交易
协议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 2019 年度拟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子公司采购 PTA 等,预计将新增金额 10,000 万元,全年

预计金额 20,000 万元。去年实际发生金额为 3,880.92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注册资本 358,000 万元,住所:洋浦经济开
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

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聚酯切片、聚酯瓶片、涤纶短纤、POY 丝、FDY 丝、粗
氧化钴锰、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对二甲苯(PX)、乙酸、乙二醇
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码头设施经营,在码头区域从事普通货
物装卸服务,码头拖轮经营,船舶服务业务经营,为船舶提供淡水供应、船舶污染
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和围油栏供应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南逸盛 42.5%的股权,海南
逸盛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海南逸盛拟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甲方根据具体需求向乙方采购 PTA。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
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按月进行结算,以电汇方式进行付款。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
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
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
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
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
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
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
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荣盛石化 2019 年度新增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   盼                     夏   翔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