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 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该 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公 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或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姚铮、严建苗、郑晓东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