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2021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02-19
债券简称:19 荣盛 G1 债券代码:112914
债券简称:20 荣盛 G1 债券代码:149087
债券简称:20 荣盛 G2 债券代码:1492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之
2021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二零二一年二月
声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
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进行编制。浙商证券编制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债券名称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19 荣盛 G1 20 荣盛 G1 20 荣盛 G2
核准文件
经中国证监会[2018]1922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
和核准规
的绿色公司债券
模
债券期限 2年 4(2+2)年 4(2+2)年
调整票面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利率选择 无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
权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
回售选择
不适用 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权
持有的本期债券在第 2 个计息 持有的本期债券在第 2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按票面金额全部或 年度付息日按票面金额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回售登记 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不适用
期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内进行登记 易日内进行登记
发行规模 10 亿元 10 亿元 10 亿元
债券利率 5.42% 4.77% 4.79%
起息日 2019 年 11 月 26 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2020 年 9 月 2 日
2021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2021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
2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付息日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月 26 日
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
月 22 日 日
2024 年 4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
2024 年 9 月 2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到期日 2021 年 11 月 26 日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22
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9 月 2 日
日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方式
计息期限 按年计息
发行方式 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及发行对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象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由浙江荣盛控股集团
担保方式 无担保 无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时主
体和债券 AA+/AA+ AA+/AA+ AA+/AAA
信用级别
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分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70%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 70%用于浙石化 4,000 万吨/年
全部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
募集资金 司 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 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剩余部
公司 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
用途 目建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公 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
化项目建设
司流动资金 还公司债务。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9 荣盛 G1”,债券代码为“112914”)、荣盛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
荣盛 G1”,债券代码为“149087”)、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0 荣盛 G2”,债券代码为“149220”)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新增借款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经审计净资产 691.94 亿元,借款余额 1,219.57
亿元。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未经审计),发行人借款余额 1,401.06 亿元,较 2020
年末累计新增借款 181.49 亿元、占 2020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3%。
新增借款的分类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银行贷款 181.49 26.23
公司债券 - -
合计 181.49 26.23
(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主要系浙石化炼化一体化二期项目
贷款,该项目贷款期限为 12 年,该贷款的投放将为发行人项目建设提供长期资金保障
同时也进一步优化发行人整体债务结构。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
常。上述新增借款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
确保借款按期偿付本息。
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计算,2020 年 12 月末和 2021 年 1 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敬请投资者注意。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
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孙远
联系电话:0571-87903236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之 2021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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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