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荣盛石化 股票代码:0024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417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信益路678号荣盛控股大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姓名:李水荣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信益路678号荣盛控股大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荣盛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 ............................................................................................................................................18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荣盛石化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荣盛控股 指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 李水荣 沙特阿美 指 Saudi Arabian Oil Company AOC 指 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 浙石化 指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荣盛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荣盛石化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 指 1,012,552,501股股份给AOC,占公司总股本的10%加一股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荣盛控股与AOC于2023年3月27日签署的《股份买卖协 股份买卖协议 指 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公司名称: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417室 3、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4、注册资本:83,466.4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338631XM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室内外建筑装饰,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贵金属(不含专控)、黄金制品、煤炭(无储存)、金属 材料及制品、钢材、建筑材料、轻纺原料及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光伏产品、 水泥及制品、木材及制品、五金交电、日用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 从事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06年9月13日 9、营业期限:长期 10、主要股东:李水荣、许月娟、李国庆、李永庆、倪信才、赵关龙 1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信益路678号荣盛控股大楼 12、联系电话:0571-82526113 1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姓名 担任的职务 性别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主要兼职情况 住地 的居留权 在荣盛石化担任董事长;李水荣在其他公司主要兼职 董事长,法 李水荣 男 中国 中国 否 情况详见“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八(二)是否 定代表人 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 2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姓名 担任的职务 性别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主要兼职情况 住地 的居留权 条规定的情形” 在上海临港新片区金港盛元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在荣盛新材料(台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杭州滨 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在东展船 运股份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在大连逸盛元置业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长;在宁波品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 执行董事;在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倪信才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在荣盛慧(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 执行董事、总经理;在大连海滨置业有限公司担任经 理、董事长;在杭州滨江盛元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担任副董事长;在杭州新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在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在杭州祺轩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在杭州盛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在荣盛石化担任监事;在浙江盛元化纤有限公司担任 李国庆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在荣翔化纤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在荣盛石化担任董事;在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担任 董事;在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大连逸 盛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浙江盛元化纤有限公司 李永庆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担任副董事长;在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在荣翔化纤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宁波恒逸贸易有限 公司担任董事 赵关龙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1、姓名:李水荣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荣盛控股和李水荣之间股权关系如下: 3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荣盛控股和李水荣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荣盛控股持有A股上市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51)29.08%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旨在促成上市公司与沙特阿美及其关联方在石化领域的战略合作,依 托各自优势,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关系,优化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双方共同 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 或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荣盛控股、李水荣分别持有公司6,222,789,981股、643,275,000股 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125,525,000股的61.46%、6.35%。 2023年3月27日,荣盛控股与AOC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后,荣盛控股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12,552,501股给AOC,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加一股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合计持股数量 6,222,789,981 61.46 5,210,237,480 51.46 荣盛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22,789,981 61.46 5,210,237,480 51.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股数量 643,275,000 6.35 643,275,000 6.35 李水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2,456,250 4.76 482,456,250 4.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818,750 1.59 160,818,750 1.59 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本次权益变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述情形。 三、本次股权转让或划转后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 四、股份买卖协议主要内容 2023年3月27日,荣盛控股与AOC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6 (一)协议主体 卖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 1,012,552,501股。 (三)转让股份占荣盛石化总股本的比例 荣盛石化总股本的10%加一股。 (四)股份性质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五)本次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及其来源 每股转让价格为24.3元,转让股份的对价总额为24,605,025,774.3元。在自股份买卖 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止期间内,如果公司以发售新股份的方式宣派股息,则转让股份 的数量应相应增加,以包含作为该等股息宣派的一部分而向卖方分配的股份数,且购买 价格不变。 本次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AOC自有资金。 (六)付款安排 买方于交割日一次性向卖方付款。 (七)协议签订及生效时间、生效条件 2023年3月27日,双方签署股份买卖协议,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即生效。 (八)交割条件 根据股份买卖协议,本次权益变动交割的主要前提条件包括: 1、每一方已向对方交付适当签署并盖章(如适用)的各份交易文件的原件复本; 交易文件包括股份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原油采购协议、救济契据、母 公司担保及其他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双方、公司及交易文件的其他方已获得完成交易及签订交易文件所必需的所有 内部批准,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7 3、深交所已出具确认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的《合规确认函》;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已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 5、本次交易已通过适用的反垄断审查及国家安全审查; 6、公司或其子公司已就交易文件的签署取得特定合同项下必要的第三方同意。 (九)补充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双方、荣盛石化于股份买卖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日同步签署了 《补充协议》,约定了下列事宜: 1、在 AOC 持有荣盛石化不少于 984,238,235.8 股股份的期间内,荣盛控股同意行 使其目前拥有、之后取得或荣盛控股有权行使投票权的所有股份的投票权,以 促使 AOC 提名的个人应当被选举加入公司董事会。 2、战略投资者 AOC 本次受让股份交割日起 3 年内,荣盛石化承诺:公司应持有不 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的浙石化股权;荣盛石化外的任何人士均无权直接或间接指 示或促使指示浙石化的管理和政策,无论是通过拥有投票权、通过合同约定或通过任命 和/或指示浙石化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或其他人员;荣盛石化不得出售 浙石化的全部或实质全部资产或业务。 3、荣盛控股和公司应且应促使浙石化,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将关于浙石化的融 资安排或其资产和业务的任何重大修订或其他变动书面通知 AOC 和/或其指定的关联公 司。 4、(i)战略投资者 AOC 本次受让股份交割日起 3 年届满之日;及(ii)相关的中 国适用法律项下规定的相关锁定期终止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后的三(3)个月的 期间内,AOC 有权向荣盛控股或双方一致同意的该等其他第三方,以人民币 24.3 元每 股份的价格出售 28,314,265.2 股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节“四、股份买卖协议主要内容”部分所述外,本次股 份转让交易双方未就本次股份转让设置任何附加特殊条件、签署任何补充协议、未就股 份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或就荣盛控股在荣盛石化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作出其他 安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 他权利限制情形。 七、本次股份转让需履行的有关部门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需履行的有关部门的批准程序详见本节“四、股份买卖协议主要内容” 之“(八)交割条件”。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相关方正在准备前述相关审批程序的申请 材料。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以下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水荣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控制的荣盛控股 为公司控股股东。 (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以及其个人持股的种类、数 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李水荣先生控制的荣盛石化股份为6,866,064,981股,占荣盛石化 总股本的67.81%。其中,李水荣先生直接持有荣盛石化643,275,000股股份,占荣盛石化总 股本的6.35%,李水荣先生控制的荣盛控股持有荣盛石化6,222,789,981股股份,占荣盛石化 总股本的61.46%。 (二)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李水荣先生在其他公司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1.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 2.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长 3. 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 董事长 4.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董事长 6. 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7. 浙江盛元化纤有限公司 董事长 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董事 9.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董事 9 序号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10.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 经核查,李水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协议转让荣盛石化1,012,552,501股股份 给AOC,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 行了披露。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股份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13 (此页无正文,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水荣 日期: 年 月 日 14 (此页无正文,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李水荣 日期: 年 月 日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水荣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李水荣 日期: 年 月 日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荣盛石化 股票代码 00249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注册地 心北路857号417室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李水荣 人一致行动人住 浙江省杭州市 一致行动人 所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第 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6,866,064,981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67.81%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务人及其一致行 变动数量:减持1,012,552,501股 动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减持10%加一股股份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 12 个 月 内 继 续 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减持 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控制人减持时是 18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取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函并完 否需取得批准 成中登公司股份登记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上述批准事项尚未完成 19 (此页无正文,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水荣 日期: 年 月 日 20 (此页无正文,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李水荣 日期: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