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 辉丰 公告编号:2019-005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辉丰股份”)于 2019 年 1 月 3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2019】第 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8 年 12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称,
拟收购朱光华持有的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菲特”)24.39%股权。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
支付款项的资金来源以及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审议程序等,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说明: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交易金额将根据标的股权的
评估价值确定,目前评估工作尚未开展,故本次交易金额暂未确定。如协议生效执行,公司
将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将根据《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预计最终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需
要在全部约定条件满足后生效,存在无法履行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科菲特的净资产为-1,820.02 万元,净利润为-11,394.19 万
元,请结合你公司及科菲特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说明本次交易的合理性。
回复说明:科菲特 2018 年年初账面净资产为 9574.16 万元,因上半年开始实施停产整
改,没有产成品供应导致收入大幅下降,各项费用仍需支出;另外对环境修复等费用予以计
提导致净资产大幅下降。
科菲特目前仍处于停产整改阶段,尚未恢复生产。本次交易尚需聘请第三方具备证券资
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目前双方签署的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
本次交易的合理性说明:①科菲特主要产品联苯醇、2-甲基-3- 甲氧基苯甲酸乙酯、3,5-
二甲基苯甲酸乙酯具有较强技术优势,其中联苯醇为公司产品联苯菊酯的主要上游原料,2-
甲基-3- 甲氧基苯甲酸乙酯、3,5-二甲基苯甲酸乙酯为公司产品甲氧虫酰肼的主要上游原料,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②本次交易完成有利于公司强化对科菲特的管控,提升管理水平和
在农化领域的竞争力,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及市场需求,增强公司协同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抗风险能力。③科菲特 2015 年-2017 年实现净利润
分别为 1,777.53 万元、-1,914.90 万元、602.76 万元【公司合并口径数据】,如本次受让顺利
完成,科菲特正常生产经营后,通过加强管控和协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
3、根据你公司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科菲特的联苯
醇、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乙酯、3,5-二甲基苯甲酸乙酯生产项目恢复生产;科菲特公司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你公司在银行的用信额度(贷
款余额)恢复到 13 亿元等。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科菲特上述生产项目恢复生产,以及你公司在银行的用信额度
(贷款余额)恢复到 13 亿元的预计时间。
回复说明:根据向科菲特公司的整改计划安排,其涉及的整改工作预计 2 月底基本实施
结束,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将积极推进项目复产工作。复产工作因需履行公示、备案等程序,
具体时间尚不能确定。公司 2018 年 4 月底集团用信余额为 18.904 亿元,自 2018 年 5 月中
旬停产之后部分银行贷款收缩,随着公司更多装置的逐步复产,部分银行用信将会逐步恢复。
(2)请你公司说明科菲特于 2017 年 3 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但截至目前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原因,以及相关手续预计办理完成时间。
回复说明:科菲特于 2017 年 3 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因过程
中涉及要求核查事项而未能及时摘牌,近期科菲特公司主办券商中投证券已就科菲特终止挂
牌进展情况向全国股转中心进行了解,因科菲特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可能需在该事项结束后实施科菲特终止挂牌事
项,具体办理完毕时间尚不能确定,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相关约定满足后生效,公司将根据最终
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