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 辉丰 公告编号:2019-010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申请之日后的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
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 5 月 10 日,
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要求公司除环保
车间外,其他生产车间实施停产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本次停产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3.3.1
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公司
股票于2018年8月14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二、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11月16日、2019年1月2日在大丰区环境
保护局网站对公司全厂区环保问题整治及复产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司制剂车间分
别于2018年9月26日、11月19日恢复生产,部分原药合成的8个车间于2019年1月3
日恢复生产。具体详见《关于制剂车间(J10、I10、I51)复产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116)、《关于制剂车间(J30、J71、J80、J81)复产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128)、《关于部分原药合成车间(B50、B60、B70、E10、C50、
C60、C10、C20)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截止本申请之日,公司已经恢复生产部分以及正常开展经营的子公司 2017
年实现收入 21.886 亿元,占当年公司合并收入的 55.39 %,实现净利润占当年归
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的 73.46 %,公司认为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已基本恢复。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1 条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进行了核
查:
经核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已基本恢复,已消除生产经营活动受到
严重影响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会无
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对外担保的严重情形。根据《上市规则》
13.3.1 条之规定,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上市规则》13.3.7
的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本规则第 13.3.1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认为已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
于2019年1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申请。
三、其他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