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2019-04-16
股票代码:002496 公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辉丰转债”将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 “辉丰转债”
(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0.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9 日
3、除息日:2019 年 4 月 22 日
4、付息日:2019 年 4 月 22 日
5、“辉丰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30%、
第五年 1.30%、第六年 1.60%。
6、“辉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凡在 2019 年 4 月 19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4 月 19 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 年 4 月 21 日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辉丰转债”,债券代码:128012),根据公司“辉丰转债”《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辉丰转债”的计息期限内,
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辉丰转债”2018 年 4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0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12;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4,500.00 万元(845.0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4,500.00 万元(845.0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 201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
8、债券利率:“辉丰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
四年 1.30%、第五年 1.30%、第六年 1.6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辉丰转债”第三年付息,期间为 2018 年 4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0
日,票面利率为 1.0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
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
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即 2016 年 4 月 21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
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辉丰转债”信用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资信评级机
构”)对“辉丰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鹏元资信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江苏辉丰
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可转换公司债 2018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8】
跟踪第【736】号 01),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
望为“负面”,继续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辉丰转债”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根据鹏元资信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鹏元资信公告【2018】275 号,发行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下调至 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下调至 A+,继续将公司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和“辉丰转债”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辉丰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4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0 日,票面利率为 1.00%,每 10 张“辉丰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10.00 元(含税)。对于持有“辉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
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8.00 元;对于持有“辉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10.00 元;对于持有“辉
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10.00 元,自行缴纳
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 );
2、除息日:201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 );
3、付息日:2019 年 4 月 22 日(星期 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19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辉丰转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
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辉丰
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
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
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纬二路
邮编:224145
咨询联系人:韦广权
咨询电话:0515-85055568 传真电话:0515-83516755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