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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丰股份: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19-04-27  

						           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19〕32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
公司)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4488 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要求,现将辉丰股份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二)所述,辉丰股份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因在经营
中违反环保法规,2018 年内被责令停产整治或关停,另有部分子公司因当地政
府对所在工业园区统一停产整治而停产;辉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江苏省东台市人民
检察院以触犯污染环境罪向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辉丰股份公司还因
未及时披露违反环保法规信息而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辉丰股份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尚未恢复生产;辉
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刑事诉讼和信息披露
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所需履行的环境管控与修复亦尚在进
行 中 。 2018 年 度 , 辉 丰 股 份 公 司 已 对 停 产 涉 及 的 长 期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2,463.86 万元,并计提与讼诉相关的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 1,286.06 万元,
计提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 10,967.03 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以及目前停产车间何时得以恢复生产存
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些事项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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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度,该些事项可能对辉丰股份公司持续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也可能对辉丰
股份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包括所计提的长期资产
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是否充分、适当。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
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及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
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辉丰股份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因违反环保法规而停产或被诉讼
和立案情况。鉴于法院判决结果、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以及目前停产车间何时得
以恢复生产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些事
项的不确定性程度,进而也无法判断该等事项对辉丰股份公司持续经营活动和财
务报表的重大影响。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辉丰股份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
影响
    我们发表保留意见的原因是“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
作为形成审计及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
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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