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27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积极有
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会议召开的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18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2018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有效。
(四)、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6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2 次股东大会。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
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
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在 2018 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
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 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
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
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相
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 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诚信勤勉地
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 效监督,积极列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 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
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