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0-29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辉丰股份”或“公司”或“发行人”)2016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经结束。由于辉丰股份募
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需对其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辉丰股份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每张面值 100 元总额 84,5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可转债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
线技改项目”、“年产 1000 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 2000 吨
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母公司)拟将其化学农药产品、化学农药中间体产品和制剂产品的开
发、生产、制剂加工、销售和市场营销业务 51%的控制权出售给安道麦股份有限
公司,但是用于生物激活素的噻苯隆系列产品、微生物系列药肥产品及联苯菊酯
原药业务除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业务相关资产范围包含上述“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 1000 吨抗倒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
及“年产 2000 吨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的相关资产。
基于此,公司拟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后续募集资金不再投入上述项目。
故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截至 2020
注
年 9 月 29 日尚未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共计 27,202.33 万元 (含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项目账户实际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注: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55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上市公司审议程序
(一)2020 年 10 月 日,辉丰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2020 年 10 月 日,辉丰股份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辉丰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中部分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是根据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
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
对本次辉丰股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李光增 徐 疆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