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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辉丰:2021-064: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 辉丰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将由“*ST 辉丰”变更为“ST 辉丰”,股票代码仍为“002496”。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

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 辉丰”变更为“ST 辉丰”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496”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6 月 16 日。

   (五)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公司

股票简称由“辉丰股份”变更为“*ST 辉丰”,股票代码仍为“00249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

制为 5%。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公司股票

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6亿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16.15亿元。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退市风险警示,但因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但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二)停牌 1 天,2021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

 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辉丰”变更为“ST 辉丰”,股票代码仍为

 “00249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五、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19 亿元、12.26 亿元和 16.4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分别为-5.47 亿元、-5.04 亿元和-2.9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为-4.80 亿元、-5.78 亿元和-3.22 亿元,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13.3 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如下: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

 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

 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

 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

 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

 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述第四款第(2)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