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召开的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辉丰转债”
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
全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3、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
方案》、《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受让农一网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方案》;
5、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部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有效。
(四)、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9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对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1 年的工作中,
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
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 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诚信勤勉地履行监
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 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 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
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