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所要审议相关事项,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批程序,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2、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仲汉根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会给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境外审计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在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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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昌莲 杨兆全 花荣军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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