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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辉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由总经理提名聘任周京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
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2、经审阅周京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周京先生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公
司法》第 147 条、第 149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人员的聘任事宜。


    独立董事:李昌莲     花荣军   杨兆全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