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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4-04-22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
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2013 年度,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以
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2013 年度,公司除与
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4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1)201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
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严格
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对 2014 年将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三、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1)
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业务、会计系统、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方面
有效控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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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充分、有效。(2)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
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
措施,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对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8,580,93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5,255,286 元。根据相关规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8,525,529 元、交易风险准备金 28,525,529 元、
一般风险准备金 28,525,529 元后,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199,678,699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69,528,666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2,518,725,1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7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93,941,837 元,
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375,586,829 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
    (2)《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
方案》的独立意见:(1)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
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及《公
司 201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2)公司董事 2014 年度薪
酬方案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3) 公
司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
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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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
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
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3)《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
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
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王瑞琪、容和平、王卫国、蒋岳祥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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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1、王瑞琪

    2、容和平


    3、王卫国


    4、蒋岳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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