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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4-11-24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4-05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本公司”、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88,669,657 股。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26 日。


    一、公司发行股份及股本变化情况概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200,000 万股。2010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3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39,9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
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39,980 万股。其中,首发前机构类限售
股 200,000 万股,首发后限售股(网下配售部分)7,980 万股,无限
售流通股 32,000 万股。前述限售股份已分别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
2011 年 11 月 15 日及 2013 年 11 月 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公司公告“临 2011-012、临
2011-052 及临 2013-063”。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林期货有


                                1
限公司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4 号),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 118,925,153 股。
其中,向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融地产”)
发行 66,122,351 股股份、向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热
力公司”)发行 26,401,401 股股份、向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捷胜公司”)发行 13,200,701 股股份、向玺萌融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玺萌公司”)发行 13,200,700 股股份。
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518,725,153 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未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额为 2,518,725,153 股,其中尚未解
除限售的股份 118,925,153 股,均为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相关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
合并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河南安融地产承诺以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山西证券 17,054,796 股,自该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以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山西证券 49,067,555 股,自该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2)公司股东北京玺萌公司承诺以其持有的格林期货全部股权
( 持 续 拥 有 权 益 的 时 间 不 足 12 个 月 ) 认 购 而 取 得 的 山 西 证 券
13,200,700 股,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
                                      2
让。
    (3)公司股东郑州热力公司、上海捷胜公司承诺以其持有的格
林期货全部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均超过 12 个月)认购而取得
的山西证券 26,401,401 股和 13,200,701 股,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如中国证监会就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则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执
行。
    2、关于补偿的承诺
    根据《有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格林期货有限公司股权之
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河南安融地产、上海捷胜公
司、北京玺萌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度起的三年内(“承诺
期限”),截至每一年度末(即每一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同),
标的资产的价值均不低于总交易价格。如果在承诺期限内,标的资产
某一年度末的价值低于总交易价格,则差额部分由河南安融地产、上
海捷胜公司、北京玺萌公司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山西证券进行
补偿。
    交易对方应承担的补偿股份数量约定如下:
    (1)承诺期限内,河南安融地产、上海捷胜公司和北京玺萌公
司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每年应向山西证券补偿的股份数量(“补
偿股份”)为:
    补偿股份=期末减值额÷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2)上海捷胜公司和北京玺萌公司应按照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
的比例承担应向山西证券补偿的股份数量,剩余应向山西证券补偿的
股份由河南安融地产承担,具体为:
    a.河南安融地产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每年应向山西证券补偿


                                 3
的股份数量为:补偿股份×77.8%;
    b.上海捷胜公司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每年应向山西证券补偿
的股份数量为:补偿股份×11.1%;
    c.北京玺萌公司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每年应向山西证券补偿
的股份数量为:补偿股份×11.1%。
    (3)承诺期限内,补偿股份不超过河南安融地产、上海捷胜公
司和北京玺萌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所认购的山西证券股份
的总量。
    (4)承诺期限内,如果河南安融地产、上海捷胜公司和北京玺
萌公司持有的山西证券股份不足以补偿当年的期末减值额,则不足部
分由其以现金补足。
    (5)承诺期限内,在每一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和现金补偿
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冲回。
    3、关于格林大华期货自有物业和租赁物业的承诺
    (1)2012 年 9 月 28 日河南安融地产、郑州热力公司、上海捷
胜公司、北京玺萌公司等四家格林期货原股东出具了《格林期货有限
公司股东关于格林期货有限公司自有物业与租赁物业情况的承诺
函》,承诺就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将督促格林期货及时办理该
等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证
书,若格林期货因该等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未能办理登记而
导致格林期货遭受任何损失,则格林期货原股东将对该等损失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如果在租赁期限内,因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及租赁房屋未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导致格林期货遭受任何损失,则格林期货原股东将
对该等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2)根据山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以及相关
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晋证监函[2014]77 号),就上述承诺中
办理自有物业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履约期限不明确的问题,公司与相关
各方积极沟通,河南安融地产、郑州热力公司、上海捷胜公司、北京
玺萌公司等四家格林期货原股东于 2014 年 6 月出具了《关于格林大
华期货有限公司自有物业情况的补充承诺函》,就格林大华拥有所有
权的 6 处仍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房产(详见表 1),不可撤销地补充
承诺如下:
      A、就“表 1”所列 1-5 项房产,因相关土地登记部门尚未开始
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且不单独为房产所有权人办理土地使用权登
记,而是由对应房产的开发商作为整体申报人,在收集全部对应房产
所有权人申报材料后统一向土地登记部门报送登记。因此,格林大华
原股东将督促格林大华在相关土地登记部门开始办理该等房产对应
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后 6 个月内,向房产开发商报送办理该等房产对应
的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材料;
      B、就“表 1”所列第 6 项房产,由于整栋楼拥有统一的土地权
证,目前房产部门尚无做分户分割,因此,格林大华原股东将督促格
林大华自本补充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2 年内出售完毕该房产。
      若格林大华因上述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未能办理登记
而导致格林大华遭受任何损失,则格林大华原股东将对该等损失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4-033”)
      表 1:格林大华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房产
                                                      建筑面积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坐落                      房屋用途
                                                    (平方米)
         郑房权证字第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9 号
  1                                                  177.17    办公
         1101150897 号   17 层 1707 号


                                    5
                                                               建筑面积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坐落                        房屋用途
                                                             (平方米)
                郑房权证字第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9 号
       2                                                      177.74      办公
                1101150904 号   17 层 1706 号
                郑房权证字第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9 号
       3                                                      208.96      办公
                1101150907 号   17 层 1708 号
                郑房权证字第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9 号
       4                                                      108.48      办公
                1101150910 号   17 层 1709 号
                郑房权证字第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9 号
       5                                                      191.00      办公
                1101150914 号   17 层 1710 号
                郑房权证字第    金水区丰产路中段 47 号院 1
       6                                                      142.62      成套住宅
                1101131885 号   号楼东 5 单元 1 层西户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
     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88,669,65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20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1      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6,122,351      49,067,555         注

2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26,401,401      26,401,401          -

3      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200,701      13,200,701          -

           合        计                        105,724,453      88,669,657          -
         注:公司股东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 49,067,555
     股中,包含处于冻结状态的 20,000,000 股公司股份。



                                           6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发行 送 公积金                                            比例
                          数量                                     其他          小计         数量
                                      (%)        新股 股 转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8,925,153     4.72         -   -      - -88,669,657 -88,669,657     30,255,496     1.20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26,401,401     1.05         -   -      - -26,401,401 -26,401,401               -      -
3、其他内资持股         92,523,752     3.67         -   -      -          - -62,28,256       30,255,496     1.2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92,523,752     3.67         -   -      -          - -62,28,256       30,255,496     1.20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5、高管股份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9,800,000   95.28         -   -      - 88,669,657 88,669,657 2,488,469,657 98.80
1、人民币普通股       2,399,800,000   95.28         -   -      - 88,669,657 88,669,657 2,488,469,657 98.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2,518,725,153     100         -   -      -          -             - 2,518,725,153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24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