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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收益凭证产品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12-30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4-06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收益凭证产品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2014 年 11 月 19 日至 12 月 19 日,
公司共通过发行收益凭证产品募集资金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为公司资
本中介业务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现阶段,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有意购买公司发行的收
益凭证产品进行资产配臵。
    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收益凭证产品的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上官永清女士、李永清先生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详见“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
    2、关联方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
心 A 座 38 层
    3、注册地:山西省太原市
    4、法定代表人:张广慧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2.719 亿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晋国税字 140111110015385
                         并地税直字 140107110015385
    7、主营业务:投资业务;资产委托管理业务;资产重组、购并
业务;公司理财、财务顾问及咨询业务;房地产投资业务;代理财产
管理业务;高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国信集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出
资,山西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13 年,国信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14,447.25 万元,实现净利润 43,148.69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国信集团总资产 2,755,882.28 万元,净资产 1,117,258.39
万元。
    2014 年 1-11 月,国信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34,646.36 万元,实
现净利润 53,902.39 万元。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国信集团总资
产 3,712,490.44 万元,净资产 1,171,115.58 万元。
    10、关联方历史沿革
    国信集团前身为成立于 1985 年 4 月 1 日的山西省经济开发投资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经营壮大,公司已发展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批
准成立的大型一类企业,是山西省唯一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目前主
要从事信托、证券、银行、基金、期货、担保、产权交易、创投、房
地产、酒店、餐饮、旅游、高科技等行业。
    (二)关联关系说明:截至 2014 年 12 月 26 日,国信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 860,395,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6%,为公司控股股
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公司与
国信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象:山西证券发行的收益凭证产品;
    (二)交易金额:人民币 3 亿元额度内,具体金额以协商、谈判
结果为准;
    (三)定价依据:参考同一时期,银行同期限理财产品的市场收
益率情况以及同期限券商收益凭证的收益水平,结合收益凭证产品的
风险特征、认购起点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按照“随行就市”的
原则,确定最终收益率;
    (四)交易费用:包括实际购买或交易时所产生的产品认购、申
购、赎回费用、产品转让交易费用;实际发生费用由购买时依据市场
行情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国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前述关联交易,有助
于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
    (二)前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无任何高于
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发生,不存在损害非关联方利益及公司利
益的情形;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信集团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国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涉及的交易事项,发生金额均在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预计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与国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拟购买山西证券收益凭证产
品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购买公司
收益凭证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满足公司日
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符合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
见。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