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1-31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5-00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
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
2015 年 1 月 29 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三十层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侯巍董事主持,12 名董事全部出
席。其中,侯巍董事、李永清董事、傅志明董事、乔俊峰职工董事现
场出席;王拴红董事、孙璐董事、容和平独立董事、蒋岳祥独立董事、
王瑞琪独立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电话参会;因工作原因,上官永清
董事长(代)书面委托侯巍董事、周宜洲董事书面委托乔俊峰职工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权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开展期权业务(包含经纪业务、做市业务和自营业
务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申请相关业务资格,办
1
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制订开展期权经纪、做市、自营业务的相关
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关事宜。
2、公司参与期权做市业务、自营业务的自有资金规模纳入公司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风
险承受能力,决定参与期权做市业务、自营业务的自有资金规模。
3、公司获得上述期权业务资格后,如涉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变更《公司章程》等事宜,将根据监管批复情况,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自有资金用于自营业务投
资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 2015 年自营业务最大投入规模为人民币 40 亿元。
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 75%,固定收益类
证券投资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 200%。同时,其余风控指标不超越“公
司预警线”。衍生品业务保证金占用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不含
套保业务)。
2、同意公司 2015 年自营业务最大风险限额(实际亏损加浮动亏
损总额)不超过实际投入规模的 10%,分项业务风险额度由公司经营
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上述额度不含公司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
仓。
上述自营业务额度及风险限额有效时间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至下次董事会作出调整决定前。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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