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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4-21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5-02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向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
资料。2015 年 4 月 17 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杨先生主持,12 名监事全部出席(因工作
原因,郭江明监事书面委托万河斌监事、胡朝晖职工监事书面委托翟
太煌职工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 2014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
议同日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2 年-2014 年)》,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201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薪
酬发放方案》,并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 20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薪酬发放方
案》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 2015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12 名监事组成,其
中 8 名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4 名为职工
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
会审核,同意推荐焦杨、郭志宏、王国峰、刘奇旺、高明、罗爱民、关
峰、李国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并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 8 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全
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 4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上述部分人员尚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待其取得任职资
格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履职。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结合自身经营需求,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
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
措施,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是
有效的。(2)《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价形式及内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
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