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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4-21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2014 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
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营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
予了大力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四位独立董事现就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1、《王瑞琪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2、《容和平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3、《王卫国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4、《蒋岳祥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附件 1:

                             王瑞琪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4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4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表决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召开日期       议题数        出席方式
                                                                                               情况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02.19        1          电话出席    不适用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05.15       13          电话出席    不适用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11.13        5          电话出席    不适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1.28        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3.04        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25(其中包含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4.18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3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7.25        4          委托出席   全部同意

                                                                  5(其中包含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8.15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0.23        8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3(其中包含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1.1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2.26        7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3.14        1          电话出席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4.18        4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8.15        2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0.23        2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本人就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发

表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

规定和要求,本人通过了解公司有关资料,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表独立

意见: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

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对 2013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对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购买公司收益凭证

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

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及以往审

计工作经验的全面了解,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五)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审议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认为该方案

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

    (七)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

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

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

    (八)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

    本人对上官永清女士、傅志明先生、李永清先生、王拴红先生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材料进行了核查,以上提名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九)公司申请设立公募基金产品、聘任基金经理事项

    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设计方案及销售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具备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对证券交易系统、基金财务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核算与估值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都做了详尽的安排,对风险的控制和投资者权益的保障等

方面措施严格、充分、全面、有效;拟聘基金经理符合《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申

请设立及基金经理的聘任。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披露索引如下:
    序号                           独立意见情况                                      披露索引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4 年 1 月 30 日披露

   2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4 年日常关联交
   3
           易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第

           对《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
   5
           的独立意见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
   6
           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8                                                                      2014 年 8 月 19 日披露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       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
   10      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对关联方购买公司收益凭证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
   12      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

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

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14 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况,为其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周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案等

有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深入公司现场办公,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

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14 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

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事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别是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本人切实考虑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分析公

司近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经营成果,监督《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制定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落实现金分红有关规定,保障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4 年共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有效监督、检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职

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充分重视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

事职责,组织公司另外 3 名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年度报告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充分沟通交流,听取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汇报;通过电话

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的顺利进行。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

    2015 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关注

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angruiqi@chncpa.cc

    以上是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王瑞琪

                                                       二〇一五年四月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附件 2:

                           容和平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4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4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

议 4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均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表决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召开日期       议题数        出席方式
                                                                                          情况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02.19        1          现场出席    不适用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05.15       13          现场出席    不适用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11.13        5          现场出席    不适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1.28        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3.04        3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25(其中包含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4.18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3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7.25        4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5(其中包含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8.15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0.23        8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3(其中包含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1.1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2.26        7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
                                     现场方式   2014.01.28        1          电话出席      同意
    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
                                     现场方式   2014.04.18        5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员会第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
                                     现场方式   2014.07.25   1   电话出席      同意
    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
                                     现场方式   2014.10.23   1   现场出席     同意
    员会第八次会议


    本人就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

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发

表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

规定和要求,本人通过了解公司有关资料,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表独立

意见: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

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对 2013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对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购买公司收益凭证

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

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及以往审

计工作经验的全面了解,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审议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认为该方案

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

    (七)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

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

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

    (八)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

    本人对上官永清女士、傅志明先生、李永清先生、王拴红先生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材料进行了核查,以上提名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九)公司申请设立公募基金产品、聘任基金经理事项

   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设计方案及销售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具备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对证券交易系统、基金财务

核算与估值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都做了详尽的安排,对风险的控制和投资者权益的保障等

方面措施严格、充分、全面、有效;拟聘基金经理符合《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申

请设立及基金经理的聘任。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披露索引如下:
    序号                           独立意见情况                                      披露索引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4 年 1 月 30 日披露

     2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4 年日常关联交
     3
           易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
           对《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5
                                                                          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
     6
           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8                                                                    2014 年 8 月 19 日披露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     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
    10     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对关联方购买公司收益凭证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
    12     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

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14 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况,为其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

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周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案等

有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深入公司现场办公,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

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14 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

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事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别是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本人切实考虑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分析公

司近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经营成果,监督《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制定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落实现金分红有关规定,保障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组织召开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4 年共组织召开薪酬、考核与提

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薪酬总额执行及 2014 年薪酬设置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

与考核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专项工作考核激励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监

督公司薪酬执行情况,制定公司 2014 年薪酬计划。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会切实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合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奠定

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

   2015 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关注

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hp1688@163.com

 以上是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容和平

                                                      二〇一五年四月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附件 3:

                           王卫国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4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4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

议 4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均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行使表决权。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表决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召开日期     议题数          出席方式
                                                                                         情况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02.19   1               现场出席    不适用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05.15   13              现场出席    不适用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11.13   5               现场出席    不适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1.28   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3.04   3               委托出席    全部同意

                                                             25(其中包含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4.18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3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7.25   4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5(其中包含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8.15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0.23   8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3(其中包含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1.1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2.26   7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
                                     现场方式   2014.01.28   1               电话出席    同意
    员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
                                     现场方式   2014.04.18   5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
                                     现场方式   2014.07.25   1   电话出席    同意
    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
                                     现场方式   2014.10.23   1   电话出席    同意
    员会第八次会议


    本人就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

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发

表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

规定和要求,本人通过了解公司有关资料,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表独立

意见: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

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对 2013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对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购买公司收益凭证

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

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及以往审

计工作经验的全面了解,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审议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认为该方案

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

    (七)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

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

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

    (八)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

    本人对上官永清女士、傅志明先生、李永清先生、王拴红先生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材料进行了核查,以上提名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九)公司申请设立公募基金产品、聘任基金经理事项

   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设计方案及销售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具备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对证券交易系统、基金财务

核算与估值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都做了详尽的安排,对风险的控制和投资者权益的保障等

方面措施严格、充分、全面、有效;拟聘基金经理符合《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申

请设立及基金经理的聘任。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披露索引如下:
    序号                           独立意见情况                                      披露索引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4 年 1 月 30 日披露

     2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4 年日常关联交
     3
           易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
           对《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5
                                                                          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
     6
           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8                                                                    2014 年 8 月 19 日披露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     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
    10     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对关联方购买公司收益凭证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
    12     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

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

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14 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况,为其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

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周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案等

有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深入公司现场办公,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

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14 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

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事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别是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本人切实考虑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分析公

司近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经营成果,监督《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制定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落实现金分红有关规定,保障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参与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14 年共参与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会议 4 次,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薪酬

总额执行及 2014 年薪酬设置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与考核

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专项工作考核激励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监督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薪酬执行情况,制定公司 2014 年薪酬计划。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切实

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合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奠定良好基

础。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

    2015 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关注

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angcce@163.com

    以上是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王卫国

                                                         二〇一五年四月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附件 4:

                            蒋岳祥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4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4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表决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召开日期       议题数        出席方式
                                                                                           情况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02.19        1          电话出席    不适用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05.15       13          电话出席    不适用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方式   2014.11.13        5          电话出席    不适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1.28        3           未出席     不适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3.04        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25(其中包含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4.18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3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7.25        4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5(其中包含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08.15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0.23        8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3(其中包含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1.13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项听取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现场方式   2014.12.26        7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
                                      现场方式   2014.03.14        1          电话出席     同意
     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
                                      现场方式   2014.04.18        4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   现场方式   2014.08.15        2          电话出席   全部同意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
                                      现场方式   2014.10.23   2   现场出席   全部同意
     会议


    本人就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

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发

表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

规定和要求,本人通过了解公司有关资料,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表独立

意见: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

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对 2013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对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购买公司收益凭证

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

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及以往审

计工作经验的全面了解,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审议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认为该方案

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

    (七)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

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

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

    (八)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

    本人对上官永清女士、傅志明先生、李永清先生、王拴红先生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材料进行了核查,以上提名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九)公司申请设立公募基金产品、聘任基金经理事项

   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设计方案及销售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具备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对证券交易系统、基金财务

核算与估值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都做了详尽的安排,对风险的控制和投资者权益的保障等

方面措施严格、充分、全面、有效;拟聘基金经理符合《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申

请设立及基金经理的聘任。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披露索引如下:
    序号                           独立意见情况                                      披露索引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4 年 1 月 30 日披露

     2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4 年日常关联交
     3
           易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
           对《公司董事 201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5
                                                                          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
     6
           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8                                                                    2014 年 8 月 19 日披露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     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
    10     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对关联方购买公司收益凭证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
    12     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

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14 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况,为其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

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周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案等

有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深入公司现场办公,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

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4 年 7 月,本人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就上市公

司运作的法律框架及独立董事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董事会运作、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资

产证券化与再融资业务等进行了系统性培训,从而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14 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

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事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别是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本人切实考虑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分析公

司近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经营成果,监督《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制定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落实现金分红有关规定,保障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4 年共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有效监督、检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四)积极参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充分重视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

事职责,会同公司另外 3 名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年度报告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充分沟通交流,听取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汇报;通过电话

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的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

    2015 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关注

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iangyuexiang@googlemail.com

    以上是本人 201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蒋岳祥

                                                      二〇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