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10-15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5-06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8日至2015年10月19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3日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5日9:00至17: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
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1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8日-2015年10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0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15:00至2015年
10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3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须逐项表决)
2
3、《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至2015年10月13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
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
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
3
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和持股凭证。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500;投票简称:山证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250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
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项
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1元代表议案2项下的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2项下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
格分别申报。
议案 议案名称/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以下全部议案 100.00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 发行数量 2.02
(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5) 定价原则 2.05
(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06
(7) 限售期 2.07
(8) 上市地点 2.08
4
(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10
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议案 4 4.00
分析报告的议案
备注:议案2中含10个子议案,对2.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2全部子议案进行相
同意见的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
第一次申报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
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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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8日15:00至2015年10月19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
身份认证。
(1)通过“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
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
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元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备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通过交易
系统挂失后重新申请。
(2)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山西证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点击“投票表决”,对相应议案进行表决,完成后点击“发
送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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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
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查询。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
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
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
1、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人:司海红、张鑫
电话:0351-8686931、0351-8686784
传真:0351-8686667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
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
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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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5 日
8
附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
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议案 议案名称/内容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数量
(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 定价原则
(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7) 限售期
(8) 上市地点
(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议案 4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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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
“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
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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