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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关于公司信用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6-04-22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6-02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信用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变更原因
    为规范公司信用业务活动,提高信用业务风险防范能力,保持公
司信用业务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
企业财务规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
拟变更信用业务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对于融资类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已经形成的客户未能如
期、足额还款等情况,转为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的
会计政策,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是否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对正常的未逾期的融资类业务项目,不计提减值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对于未能如期、足额还款的融资类业务项目,转为应收款项,按
照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方法进行计提;对于正常的未逾期
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
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1   信用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
             业务类型             变更后计提比例                 变更前计提比例
           融资融券业务                 0.20%                        0.00%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0.30%                        0.00%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0.50%                        0.00%


       二、本次会计估算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 2015 年及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
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信用业务规模为基础测算,2015 年度共需
计提信用业务坏账准备 1,677 万元,净利润减少 1,258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表 2 2015 年度信用业务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测算)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业务规模           变更后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融资融券业务          686,271                0.20%                     1,373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5,868                 0.30%                      18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57,103                0.50%                      286
           合计              749,242                                          1,677


       三、本次会计估算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估算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算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规范公司信用业务活
动,提高公司风险防御能力,有利于保持公司信用业务平稳、健康、
持续发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财
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行业特
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材料事前进行了
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 2015 年及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
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
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等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 2015 年及
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
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真实、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信用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用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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