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2016-11-18
债券简称:14 山证 01 债券代码:1122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
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13 山证 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已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发行完毕,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摘牌,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兑付兑
息;第二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14 山证 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已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发行完毕。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受托管理人定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刊登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方便 14 山证 01 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现将会议有关事
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均在交易时间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5:00,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东塔楼三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
的方式。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债券份额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通讯投票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
票。
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债券份额通过现场、通讯、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债券份
额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7 时,债券持有人按照本通知的相
关要求已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的,视为现场投票。如该债
券持有人实际到会并投票表决及/或进行网络投票、通讯投票的,视
为其撤销前述委托,投票结果以其现场投票及/或网络投票、通讯投
票中的第一次投票为准。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的,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前将表
决票(参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文件传真发送至发行人。
5、债权登记日:2016 年 11 月 15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为准)
6、关于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安排:受托管理
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接
受委托,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若债券持有人无
法亲自参会,可委托中信建投证券或其他人员代为出席。选择委托受
托管理人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供参会回执和授
权委托书。
二、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 14 山证 01 担保人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
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本人签名);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由委托人签名);
(二)登记方式、登记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将本通知所附的
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资料证明文件,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 17:00 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下述联
系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
会议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人:艾华、廖玲
电话:021-68801573
传真:021-68801551
(2)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9 层
联系人:王怡里、梁颖新
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简称:山证债投
2、投票代码:369520
3、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山证债投“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该次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序号参加
表决。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会议议案 委托价格
1 关于变更 14 山证 01 担保人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未参加投票,或表决意见填写“3 股”视为弃权。
表决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2、债券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
码 的 , 请 登 陆 网 址 : 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
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
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
发证机构申请。
3、债券持有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债券持有人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债券持有
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
复投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通讯表决的流程
如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前将表
决票(参见附件四)以及下列文件: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
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通过传真方式送达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传真:0351-8686667。
六、出席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16 年 11 月
15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14 山证 01”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
2、持有“14 山证 01”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1)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担保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
的发行人股东;
(2)发行人、担保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4)其他重要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也可以通讯方式投票。
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为“弃权”。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发行人的其他重要关联方
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期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4、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四)。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债
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
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
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6、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 50%以上(不含 50%)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
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放弃投票权或反对决议的债券持有人)具
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
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八、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
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天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
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上
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变更 14 山证 01 担保人的议案
附件二:14 山证 01(证券代码:112218)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14 山证 01(证券代码:112218)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14 山证 01(证券代码:112218)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表决票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的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一:
关于变更 14 山证 01 担保人的议案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获准公
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3 山证 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已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发行完毕,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摘牌,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兑付兑息;第二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14 山证 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已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发行完毕。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信”)为山西证券
2013 年公司债券发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晋
政函[2015]111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筹组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5]114 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将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山西
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晋财金〔2016〕8 号),山西省财政厅将持
有的山西国信股权注入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
山西国信成为山西金控全资子公司后,将其持有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
公司、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国信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的
国有股权、股份(以上合称“划出资产”)无偿划转给山西金控。
为保证 14 山证 01 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失,14 山证 01 的担保人由山
西国信变更为山西金控。为确保上述变更事项的履行,山西国信与发行人签署了
《担保责任解除协议》,解除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同时山西金控签署了《担
保函》及《担保协议》,为 14 山证 01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方式为无
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 14 山证 01 的本金及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各
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保证责任自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生效。
附:山西金控基本情况介绍
山西金控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注册成立,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山西省
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在金融领
域的投资、管理公司,也是山西省全牌照大型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山西金控注册资本 106.4678 亿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山西金控合并
报表范围内净资产为 204.73 亿元,总资产为 949.98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金控整合了山西国信、晋商银行、山投集团、山西证券、山西信托、中煤保
险、晋商信用增进公司、山西再担保、山西金租、山西产权、山西股权、晋金所,
以及华融晋商等地方金融企业中的国有产权,并将牵头设立山西寿险法人机构,
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小贷、交易要素、互
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于一体。山西金控定位于山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平台,通过
开展投资控股、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我省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
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我省金融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
值。在授权范围内,山西金控依法管理各控(参)股公司中省财政出资的国有股
份,履行股东职责。
附件二:
14 山证 01(证券代码:112218)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 14 山证 01(证
券代码:112218)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4 山证 01 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4 山证 01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 14 山证 01 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三:
14 山证 01(证券代码:112218)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14 山证 01(证券
代码:112218)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变更 14 山证 01 担保人的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号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 14 山证 01 担保人的议案
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
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四:
14 山证 01(证券代码:112218)
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号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 14 山证 01 担保人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
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3、如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方式
送达 0351-8686667。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