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04-25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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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贯彻全面性和重要性原则,
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
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价。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 3 家控股或全资子
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格林
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
产总额的 9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额的 99%。上述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母公司包括组织架构、
战略及经营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法律合规管理、风险管理、
稽核审计、行政管理、柜台交易、经纪业务、资产管理、自营业务、
信用交易、场外业务、财务顾问、投资咨询、信息系统管理、投行业
务、公募基金业务、机构业务、衍生品经纪业务;子公司包括投资银
行、直投业务、期货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
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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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
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
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由董事会聘
任,组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及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
的重大决策。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
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等;风险管理委员会负
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组
织评估公司新产品、新业务中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审核相应的风险管
理程序等,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
有效管理;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薪酬、考核
与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适合市场环境变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具备
竞争优势的薪酬方案以及与经营业绩相关联的奖惩激励措施,制定、
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候选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等。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其中,审计委员会及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组成中,
独立董事均占 2/3,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2)战略及经营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
会,并制定《山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该细则明确了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以及议事规则等事项。
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工作机构与公司研究机
构合署办公。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
提供相关资料、制作相关议题的研究报告、初审相关议题和起草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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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案等。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聘用、培训、考
核、晋升、薪酬等,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和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提供
了制度保障。
2016 年公司在中层干部及管理岗位人选的选拔上,首次采用了
线上测评、组织团队、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竞聘者综合考评。
2016 年更新完善了《山西证券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
薪改一年后调级调档工作,匹配分支机构规模与岗位薪酬水平。
公司根据经批准的招聘计划,按照人事制度相关规定安排招聘流
程。拟录用人员通过相关审批流程后办理录用手续,人力资源部门组
织签订劳动合同。为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组织
完成总部、省内分支机构的校园、社会招聘。通过猎头公司为公司机
构业务部、北京分公司推荐引进优秀人才。
公司重视员工持续教育工作,人力资源部采用现场、网络、视频
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不同层级、不同内容的业务培训。
公司重视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和员工的
执业资格管理,注重培养员工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
意识,通过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开展合规培训,防范员工道德
风险和违规执业风险。
为适应公司各项创新业务的需要,实现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
流程化、信息化、高效化,2016 年公司启动 HR 系统建设,已完成相
关模块的开发,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
(4)财务管理
①资金管理
公司对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管理实施了严格分离,通过计划财务
部不同岗位的人员独立管理、独立核算,进行规范的证券交易结算资
金管理,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资金安全。
②职责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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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根据不同业务流程及财务管理的要求,分别
设置相关的会计核算岗位明确职责权限,确保不存在职责冲突的情况。
③会计核算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公司实现了财务集中化管理,加强了全公司财务管理与监控,建立了
科学合理的财务核算流程,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系统内部控制
制度,能够在公司本部实现所有会计核算主体账务的查询、统计工作。
④财务报告
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财务报
告编制、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披露政策及报告报送时间等方面
的规定和要求,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年度财务报
告履行必要的复核和审批程序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经董事会决
议书面批准后,年度财务报告方可对外报送。
(5)法律合规管理
公司设立了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对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
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监督检查、审查、
咨询、教育培训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能。通过合规管理信息系统
的使用,实现了对主要合规信息的归集、分析,同时采用内网与外网
隔离手段来确保合规管理信息的安全。合规部门按照《证券公司合规
管理试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将履行咨询审查、监督检查、合规文化
建设、反洗钱、信息隔离、处理投诉举报、法律事务等职责情况向监
管局提交公司中期合规报告和年度合规报告。
2016 年依据监管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修订了《合规手册》,
规定了合规管理的组织体系、部门职能、运行机制、员工职业行为、
主要业务操作规范及风险点等内容。
(6)风险管理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与公
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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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
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以及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
委员会负责设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经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
责公司经营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战略,组织
落实风险政策,对全面风险管理架构的建立及有效实施负责;公司设
立首席风险官,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各司其职:
风险管理部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公司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
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业务部门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及制度,对
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报告,确保公司的流
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制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及制度,负
责对声誉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应对
声誉风险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
合规管理部负责公司法律与合规风险的相关事项;负责风险管理
相关的合规咨询与合规问责;协同各部处理公司因各类风险引发的法
律事项。
稽核审计部门负责完成对各部门与风险管理效果挂钩的绩效考
核,定期对各部门贯彻公司风险政策、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
进行稽核、检查,具体负责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公司在各部门设置监理或风控联络人,监理或风控联络人依据公
司制度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对部门业务履行一线的监督、控制工作,
并定期向风险管理部报送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覆
盖了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员工,并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各个经营环节,贯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7)稽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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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公司稽核考核部根据《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
展审计工作。审计范围覆盖了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业
务、新三板业务等多条业务线及总部职能部门。按时向公司管理层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报告
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如经纪业务审计存在基础管
理和执业资格管理的问题,总部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审计存在授权管
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稽核考核部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完成季度及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及公司拟披露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工
作等。
(8)行政管理
公司在行政管理流程中分别对消防、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
项目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管理,建有《消防及安
全保卫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办法》、《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公司按制度履行对公司及分
支机构的印章、档案的管理,通过定期盘点实物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及
公司资产的安全,通过招标形式完成大宗设备的采购管理等。
(9)战略及经营管理
公司从对股东、客户、员工、环境和社会公益四个方面履行其社
会责任:
①股东:公司重视利润分配,立足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兼顾
对股东的合理价值回报,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
合法权益。
②员工:公司注重对员工利益的保障。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
合同》切实保障员工利益。公司建立了与核心价值观、战略目标、企
业文化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公司持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人才选聘机
制,不断提升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透明度,为公司人才的有效配置提
供保障,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并关注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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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客户:提升客户服务效率和客户服务品质,关注投资者教育;
加强营业网点及业务资格建设,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公司各项业务协
同发展,为企业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④环境与社会公益活动:2016 年六一节公司开展了“手拉手、
献爱心”活动,号召全体员工及客户为僧念小学的孩子们捐赠了 300
余册图书。9 月公司面向全体员工开展“爱心圆梦”公益活动,倡议
员工为贫困山区孩子满足一个愿望。该活动得到广大员工的积极响应,
共收到 664 件孩子们需要的文具、工具书以及书包、实验器材、运动
衣等物品。公司又出资为 330 名孩子定制了价值 12210 元的爱心保温
杯、点亮希望手电筒。同时公司捐资 35 万余元为隰县第一小学建设
数字化图书馆项目,捐资 10300 元用于隰县残疾学校改善教学环境
及添置生活用品。
公司充分发挥中介平台优势,引导客户参与扶贫。2016 年 6 月,
组织了中小企业创投基金、旅游、农业、电商、中介公司等 40 多位
投资人,赴汾西县进行创业扶贫活动,引导投资者与当地政府对接。
2016 年 9 月与中国扶贫基金会正式签订认捐书,开始投入建设汾西
县太阳山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12 月 9 日公司确定结对帮扶对象成
为协会“一司一县”第一批公布帮扶单位,并于在临汾市统一部署下
完成签约。2016 年 12 月公司与人保汾西支公司签订了《帮扶服务协
议书》,共同为汾西县建档立卡的 9625 户贫困户提供的房屋保险产
品,公司出资共计 192500 元购买了住房保险产品。
公司以此为契机,确立了助力汾西县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服务和
支持的工作目标。
公司形成了“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经营宗旨,营
造和谐宽松、风清气正的公司氛围,打造公司与客户共同发展的平台,
并通过员工入职培训、后续合规培训以及员工手册对员工进行企业文
化的传播。
(10)经纪业务
为建立和健全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防范营运风险,保障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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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业务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公司制定了与证券经纪业务流程相关的
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其中对相关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证券营
业部整体管理、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权限管理、限制性业务管理、
差错处理办法、重大或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客户投诉处理、投资者
教育、客户分类及适当性管理、客户回访、交易安全管理、佣金管理
等证券经纪业务各项流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营业部的交易、清算和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营业部实行前
后台分离的控制机制,设有合规联络人,对营业部进行合规管理,由
公司合规管理部负责考核。公司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对制度和业
务流程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稽核考核部通过对营业部负责人的强制
离岗及离任审计提出整改意见及管理建议,督促被稽核单位进行整改。
(11)信用交易
公司设立信用交易管理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
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和转融通业务,建立了独立的融资
融券业务管理系统,与自营业务、资产管理等业务相对分离、独立决
策、独立运作。
公司根据信用交易业务的监管政策及公司的业务开展,适时制定
了《山西证券转融通业务试点实施方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登记
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操作指引》、《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操作指引》、《融资融券业
务操作指引》、《融资融券业务系统操作规程》等制度,确保了信用交
易业务的顺利开展。
在风险管理方面,信用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对客户征信和信用额度
审批、以及逐日盯市和及时平仓等实现;流动性风险控制通过融资融
券业务规模限制、担保物的选择、持股集中度监控等加以控制;操作
风险通过各项制度与流程的建立与规范、人员的培训等进行控制。公
司在信用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按照外部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在风
险管理、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运行良好。
(12)自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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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规范、稳健的风格从事自营业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并结合自营业务特点,制定一系列与自营业务相关的管理办法和业
务操作流程。
公司已制定与自营业务相关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自营业务的组
织架构、授权管理体系、投资决策和执行体系以及风险控制体系,制
定投资管理、投资操作、证券库构建及维护、风险监控和绩效评估等
各项业务流程规范,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自营业务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对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分别是风险控
制委员会、公司风险管理部、投资管理部门内部业务操作流程和操作
结果的持续控制。通过对董事会确定的投资规模、风险限额的制定与
调整,实现了对风险控制指标的实时、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
(13)资产管理业务
经 2016 年 4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资产
管理业务部门设置为四个部门,分别负责资本市场投资、类固定收益
投资、资产证券化、私募新三板业务及定向投资等资产管理业务的运
作和管理,具备完备的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机制。资产管理业务制
度体系主要包括投资决策、公平交易、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合规管
理、档案管理、账户管理等各项制度,以及集合计划和定向计划产品
的业务操作流程、员工岗位职责等,覆盖了集合计划和定向计划的产
品设计、推广、研究、投资、交易、清算、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客
户服务等环节。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制定有《山西证券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山西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销售管理办法》、《山西证券
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操作细则》、《山西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合规管理
操作细则》等管理制度,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
了明确规定。
在业务管理方面,设立有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负责对资管产品
的设立、运作进行审批并规范;在投资监控方面,公司合规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资管业务的事前事中控制,资产管理部门内部通过
岗位设置、合规专人的全程风险监测实现了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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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14)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公司设立中小企业融资业务部对新三板推荐挂牌、质量控制、以
及挂牌后的定增、并购及督导等业务进行管理,根据相关规章制度、
操作流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规范操作。
中小企业融资业务部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制定了《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推荐业务管理办法》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业务尽职
调查实施办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业务工作底稿实施办
法》、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业务内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风险监控由质控督导部质量控制岗、立项评
审人员、内核委员会和公司风险控制部门共同完成。针对各项业务的
风险特点,部门从制度、项目开发与立项,项目审核与申报和项目档
案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项目人员将立项申请
材料提交立项委员会进行审核;内核委员会负责对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所涉及的各个项目主体进行质量评价,对各项业务所涉及的材料进行
核查,审议项目组是否对拟推荐挂牌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等;质量控
制岗在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的立项、尽职调查、内核、项目申报及持
续督导等阶段,以及定增及重组等财务顾问项目的立项环节及对挂牌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档案的管理等方面均履行了
审核审查职责。
(15)投资咨询
公司建立了证券研究咨询业务管理体系,制定了《研究产品内核
及发布管理细则》、《研究所内部考核细则》、《信息隔离墙及防范利益
冲突管理办法》、《证券研究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随着
研究制度的完善,保障了公司研究业务合规有序开展,研究水平和服
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建立了有效的信息隔离机制,能够有效防范
虚假信息传播、误导投资者、无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执业、利益冲突等
风险事件的发生。
公司对研究咨询业务的控制活动包括对研究人员进行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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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研究报告的提交及发送进行管理等,合规管理部利用合规信息系统
对研究报告和咨询信息发布进行隔离墙管理和监控。
(16)柜台交易业务
公司柜台交易业务部对进入柜台交易市场的产品实施严格的管
理,制定了《柜台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柜台交易业务产品
管理实施细则》、《柜台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柜台
交易产品账户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公司对进入柜台交易市场的产
品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上柜产品的申请与退出、信息披露情况进
行管理,保障了柜台交易业务的顺利实施。
(17)公募基金业务
公司在公募基金业务方面制定了《公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公
募基金管理业务投资操作》和《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等制度,按照“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决策委员会
-公募基金部门”四个层级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对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进行分级授权、分级管理。2016 年公募基金部新
发行基金产品 3 只,分别为保本混合型、债券型、灵活配置混合型。
公司根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特点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
系,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稽核考核部,分别开展合规管理、风
险控制、监察稽核等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确保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运行。通过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的检查与分析,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适应
业务管理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各业务流程的健康运行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18)机构业务
公司在机构业务方面制定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基金运营外包服务管理办法》和《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估值核算
实施细则》等制度,机构业务部负责基金托管和外包管理,并且作为
公司资源与外部客户需求的连接载体,通过业务协同会议等形式,在
股权质押业务、两融收益权的转让及银行合证等业务方面,实现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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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业务与外部资源的对接。
风险管理部和机构业务部分别利用投资监督系统和业务系统,对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实施实时监控和跟踪监控,并就监控中的预警
事项进行处理并按公司规定程序履行相应的报告义务。风险管理部监
控专人如发现风险预警事项,通过与机构业务部专人电话沟通、平台
批注信息、下发风险提示书、风控警示书等方式要求机构业务部对风
险预警事项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风险管理部;机构业务部指定专人逐
日监督、监控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核实情况、
查明原因,及时向风险管理部报告。
(19)衍生品经纪业务
公司在衍生品经纪业务方面制定了《中间介绍业务管理办法》、
《中间介绍业务联合实施办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等制
度,衍生品经纪业务部负责个股期权、量化交易及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的整合和管理,遵循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思路,
持续跟进深交所股票期权业务的现场验收等工作,平稳推进上交所股
票期权业务及 IB 业务,积极开发推广程序化交易新策略,为投资者
提供优质的衍生品服务。
风险管理部和衍生品经纪业务部分别利用监控系统和业务系统,
对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实施实时监控和跟踪监控,并就监控中的预警事
项进行处理。风险管理部监控专人通过集中监控系统(内控平台)实
施监控,在集中监控系统中设置各项监控指标(如持仓比例、买入额
度、实时风险值、保证金比例等),实时监控各项风险指标,以管理
股权风险;衍生品经纪业务部每月将业务运行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监
控中发现的风险事项等形成“合规风控报告”,以 OA 流程形式向风险
控制部进行报送。
(20)固定收益业务
公司固定收益部于 2015 年 11 月正式成立,2016 年 3 月开始第
一笔债券交易业务,目前该部基本完善了固定收益业务的整套操作流
程和制度,制定有《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办法》、《固定收益债券交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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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细则》、《固定收益自营业务操作细则》、《固定收益投资顾问业务管
理细则》和《固定收益业务国债期货交易管理细则》,在年初董事会
核定的投资规模之内开展固定收益自营业务、投顾业务和中间业务,
涉及的投资品种包括债券现货、国债期货、可转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部门自成立以来,同业业务发展迅速,投资收益稳定增长,投顾业务
良好起步,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总裁办公会下设的风
险管理执行委员会及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门、固定收益部及其监
理和风险联络人的固定收益业务风险分级控制体系,对固定收益业务
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监控与控制。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
考核部对固定收益业务合规审查、风险监控和业务稽核的范围应涵盖
固定收益业务开展的全过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
(21)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针对信息技术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
度和控制程序。其中包括以下制度和流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变更管理流程、信息系统日常操作规范、信息系统应急方案、
数据库管理流程、信息系统技术事故应急管理流程、信息中心机房管
理流程以及信息中心机房数据备份管理流程等。
信息技术部门制定并实施了信息系统变更管理流程、信息系统安
全管理制度、数据库管理流程以及机房管理流程等,这些制度及流程
规范了操作系统以及数据库配置需要符合安全配置原则。
信息技术部门制定并实施了信息中心机房数据备份管理办法,该
办法包括了主要应用系统的备份策略以及备份实施细则,适当考虑了
各系统的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同时,信息技术部门对各系统制定了
详细的应急演练测试方案,根据方案,完成了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
记录。
公司建立了“办公自动化”平台,业务部门能通过平台提交信息
系统需求和运行故障提示。
2016 年信息技术部吸取了“11.2”事件的教训,一方面加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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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管理,另一方面积极进行信息系统的优化,先后实施了以下措施:
优化上海灾备中心信息系统及操作流程,达到 5 分钟内完成系统切换;
国贸中心重建 UPS 系统并上线;新建阿里云行情中心、上证信息交易
中心并投入运行;高起点建设同城数据中心;优化系统备份措施,提
升备机可用性;,实现公司信息系统多中心部署模式,核心系统可在
三中心间运行,周边交易系统可在 5 中心间运行等。这些举措可大大
分散数据中心的集中风险,任何一个数据中心的故障,不会造成公司
整体的信息系统故障。
(22)子公司内控管理
①中德证券子公司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由公司股权占 66.7%的控股子公司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开展。中德证券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具体情况,建立了适合业务特点和管理
要求的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体系。
中德证券制订了《业务规程制度》,该制度针对不同的产品和市
场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和描述,对业务操作流程中相关部门或委
员会的职责分工进行说明,描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内部控制程序,涵
盖了承接立项环节、尽职调查环节、辅导环节、文件制作归档环节、
内部审核环节、发行上市环节、保荐回访环节等各项业务环节。通过
制定《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及流程》,对各部门在业务及人员的隔离、
信息隔离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中德证券设有五个部门负责内控管理,分别是合规部、风险管理
部、内审部、业务管理与质量控制部及法律部。2016 年,中德证券
合规部根据上年度合规管理评估结果,对有待改进的方面进一步强化,
明确责任部门,设定整改时限,提升了内控精细化管理程度,起到了
防控风险的良好成效;风险管理部按照国际最佳实践标准持续完善公
司风险管理工作,及时识别、确认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的市场、
流动性、信用和操作等风险,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风险度量方法
对经营环境持续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及其承受能力进行适时监督、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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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估和管理;内审部针对审计发现事项,进行月度跟进和向管理层汇
报进展情况,提高了公司相关部门和员工的内控意识,推动了公司内
控水平的提高;业务管理与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岗在项目的立项、尽
职调查、项目申报及持续督导等阶段均履行了审核审查职责;法律部
在法律风险识别,合同审核和签署等方面为中德证券投行业务履行了
法律审查职责。
②龙华启富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启
富),负责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该公司制定了直投投资决策机制:投
资决策委员会-总经理-立项会三层决策机制,建立和健全了《龙华启
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
条例》、《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投资后管理制
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龙华启富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直接投资相关内控制度,遵守投
资决策程序,形成了涵盖初步尽职调查、项目立项、详细尽职调查、
业务支持部风险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投后项目的跟踪管理、
项目的退出及程序等业务环节的制度流程,公司各项直投业务均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顺利运行。
③格林大华期货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
专门从事期货业务,制定有较为完备的《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格林大华
期货有限公司 IB 业务管理办法》、《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IB 业务合
规管理办法》、《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格林大华建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全面防控、管理同步
监督、经营逐级控制”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保障了期货业务正常有
序地开展。
格林大华的风险管理架构是:董事会是格林大华风险管理的最高
决策机构,对格林大华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结果承担最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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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下设首席风险官,负责对格林大华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和
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有首席风险官主管的合规风控与
稽核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营层管理合规风险,对格林大华及员工的
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其他各部门履
行风险管理的监督、管理职责,制定有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办法和
严密、标准的业务操作和服务流程,并通过在业务操作系统固化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阀值,实现对本部门和业务一线的风险管理,有效防
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我们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有母公司的经纪业务、柜台交易、信用交易、资产管理
业务、新三板业务、投资咨询、自营业务、公募基金业务、机构业务、
衍生品经纪业务、固定收益业务及信息系统管理,以及子公司的投资
银行、直投业务、期货业务等领域。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证券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为了适应市场监管
环境的需要,同时使相应的缺陷认定标准更加合理、清晰,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缺陷认定标准进行了部分修订。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
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
经济后果低 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
缺陷指除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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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量标准是:
①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达到年末净资产的 5%(含)以上。
②重要缺陷:错报金额达到年末净资产的 3%-5%(不含)。
③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小于年末净资产的 3%(含) 。
(2)定性标准是:
①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舞弊行为;
b、由于舞弊或错误造成重大错报,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企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问题;
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c、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是:
①重大缺陷: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占净资产的比例达到 2%(含)
以上。
②重要缺陷: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1%-2%(不
含)。
③一般缺陷: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占净资产的比例小于 1%(含)。
(2)定性标准是:
①重大缺陷:
a、公司重大决策缺乏决策程序或程序违规且造成重大损失;
b、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
未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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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c、公司被监管部门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d、重要业务长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严重失效;
②重要缺陷:
a、重要决策程序出现程序失误且造成较大损失;
b、公司人员已经或者涉嫌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c、公司被监管部门暂停相关业务许可。
③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
财务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存在的一般缺陷情况如下:
(1) 监管背景
2016 年称为资本市场的“最严监管年”,监管风暴触及资本市场
各个层面,券商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数量也空前扩张,其中证监会及派
出机构对券商及从业人员作出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共计 69 次,受罚
券商共计 41 家,其中受罚 2 次以上的券商 14 家;股转公司对券商采
取自律监管措施共计 62 次;上交所对从业人员个人予以监管关注 3
次。处罚原因主要涉及投行业务违规、持续督导挂牌企业的信披违规、
为不合格投资者开立账户及尽职调查不彻底等问题,其中山西证券因
未正确上报投资者开户情况而受到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处罚,中德
证券子公司也因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企业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遗漏受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2) 缺陷具体情况
A、公司受到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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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a、缺陷性质及影响
2016 年 8 月 22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
转系统发【2016】234 号)文件。
经调查,公司受到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原因是:执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自查”过程中未能准确
把握合格投资者(个人)标准,未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核查,漏报
情况严重。截止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自查后上报的违规开通权限
个人投资者的漏报比例达 47.54%,共 33 家营业部上报的自查材料存
在漏报情况。
b、缺陷整改情况
①统一标准,细化流程。
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时组织自查小组,认真研究了合格投资者全
国股转系统权限适当性管理标准,多次与全国股转公司进行核实确认,
最终明确统一的执行标准。同时积极与公司技术部门及软件开发商沟
通系统支持,在恒生柜台系统开户规范信息一栏中增设账户标识,并
实施“营业部自查报备—总部客服中心复核”两级核查机制,在公司
OA 系统中设置了股转自查报备流程,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营业
部沟通处理,并在 OA 流程中留痕存档。
②业务培训、加强沟通。
自查方案确定后,公司客服中心及时组织营业部自查小组成员参
加视频培训,重点讲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通知
中有关自查规范标准、自查要点、报备流程等内容,并要求各分支机
构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③逐户核查、及时整改。
各分支机构对所有开通股转权限的客户进行逐户核查,发现问题
及时联系客户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合格的账户采取注销权限或限制
买入等措施。核查整改完成的客户资料和底稿打包通过公司 OA 流程
的形式报备总部专人核查,核查通过统一留痕存档。客户服务中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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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排专人对工作进度及营业部报送情况进行督导,并汇总自查结果。
截止 2016 年 8 月 26 日,前期违规开通权限的 99 户不受限个人
账户,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结束后,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司
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出了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B、中德证券子公司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
a、缺陷性质及影响
2016 年 9 月 26 日,中德证券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12 号),认定中德证券在
为沈机集团和紫光卓远股权转让提供财务顾问过程中,未通过核查发
现该协议文本中的新增条款,未发现紫光卓远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存在重大
遗漏。由此,决定责令公司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300 万元,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庆中、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
以 5 万元罚款。此事件给公司造成了声誉影响和经济损失。
中德证券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相应罚款已在规定期限内上交至证
监会罚款指定账户。
b、缺陷整改情况
事件发生后,中德证券落实了一系列后续整改措施,包括: ①
强化项目执行工作,落实项目组全体成员尤其是签字人员的责任,勤
勉尽责做好项目执行。②强化投行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内控体系完善工
作。③深刻吸取教训,针对本次项目质量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予以
重点把关,强调项目执行人员的尽调工作必须以取得法律文件或资料
的正本为基础,杜绝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事件的再次发生。④ 开
展一系列员工培训工作,提升员工培训的广度、深度和针对性,切实
提升员工的职业操守和执业素养。⑤ 中德证券已完成合规问责程序,
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调查核实,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
严肃追求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相应的内部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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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前述一般缺
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质量和
财务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且已认真落实整改。自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
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四、2016 年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有效性评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下发的《证券公司风险
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修订稿)》的要求,对公司 2016 年度风
控指标动态监控系统做出评价:
(一)评价情况
1、组织与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修
订稿)》,建立健全风险监控工作的组织体系,指定公司合规总监(首
席风险官)分管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指定风险控制部负责动
态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指定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维护等工作;明确
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操作流程、报告要求;实行岗位分离制,达到有
效的监督制约;在制度中明确人工维护数据的录入部门、录入依据、
录入口径、复核流程;执行对不同风险信息分级预警、跟踪制度、报
告制度;于每季度进行监控系统有效性的风险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
进行及时处理。
2、运行维护及升级完善
(1)系统相对安全、稳定地运行,未出现系统故障
对动态监控系统用户实行不同岗位、不同权限的授权管理办法,
用户权限的设置、变动以及密码的修改应有严格的控制措施并保留完
整的记录;系统在设计初期,对各种报表、计算表及其项目的调整预
留空间,以便能够做到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更新。
公司通过专线连接,为监管部门开放系统接口,设置监管专用账户,
使监管部门能及时动态了解我公司净资本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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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数据采集及报表生成
2016 年 10 月份,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由 V3.0 升级到 V4.0,
按照监管要求,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格式有所变动。监控系统可自
动采集财务数据、交易数据、清算数据、资讯数据等相关数据,系统
开启留痕功能,每日形成系统日志,并完整;对于不能够自动采集的
数据,由业务部门负责手工录入。
系统能够对净资本等风控指标进行动态测算且每日形成相关报
表;能够根据系统中预设的风险监控阀值分级预警,自动显示风险监
控指标的变化。
3、指标预警与风险报告
按照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
控系统将预警标准分为三级,即监管标准、监管预警标准和公司预警
标准,并按照规定设置了相应阀值,在风险控制指标达到报告要求时,
及时履行报告程序,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和公司领导层报
告。
4、问题与建议
系统基本能实现自动取数,对于系统无法自动分解或不能自动取
数的部分设置为手工录入,并增加复核环节。虽存在一定瑕疵,但不
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
(二)综合评价结论
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能基本覆盖影响净资本及其他风险
控制指标的业务活动环节,动态计算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及
时反映有关业务和市场变化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能够根据各
项业务特点实施实时监控,按照预先设定的阀值和监控标准对净资本
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自动预警;能够生成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动态
监控报表。并且风险控制部会同计划财务部和信息技术部每季度评估
一次动态监控系统的有效性,根据市场、业务发展、技术、监管环境
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确保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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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701992 号),认为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侯巍
二〇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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