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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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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面监督、检
   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情况,注重对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等重点工
   作的监督与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
               召开       召开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交股东       披露索引
               日期       方式
                                                                           大会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4 月22 日巨
                                                                            是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2016.4.20           《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6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会议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告》(临2016-020 号)
                                 关于审议《公司信用业务会计估计变           否
                                 更》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6 年8 月23 日巨
                                 《公司 2016 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2016.8.19                                                      否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会议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指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
                                 标情况的报告》
                                                                                    告》(临2016-055 号)
                                                                                    因本次会议仅审议
                                                                                    《公司 2016 年第
第三届监事会              现场                                                      三季度报告》一项
             2016.10.19          《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否
第六次会议                会议                                                      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无需披露监事会决
                                                                                    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专项报告等发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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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情况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3、《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
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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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公司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结合自身经营需求,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
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
措施,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是
有效的。(2)《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价形式及内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
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均为
现场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及以电话方式参会的监事,均能够认真查看
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现场会议报告,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并就有关问
题向与会董事及高管人员提出质询和建议,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的会议内容、形式及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监督检查职能履行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每周简
报以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公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公司运行情
况,重点监督检查公司依法运作、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情况,有
效发挥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制衡作用。
    报告期内,通过监督职能的履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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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规范落实工作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升,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
法。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独立聘请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二)监督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依
法监督。
    通过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皆能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
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核查工作,并对2015年年度度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阅,发表核查意见,
有效监督公司财务状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内
部控制有效;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四)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
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流程,
加强公司监控对外信息披露的力度,有效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质量。
    2015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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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5]2873号),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31,000万股新股。2016年1月2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新增股份31,000万股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进行期间,
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公告,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指定媒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同一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建立、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完善了内幕信息管理权责体系,明确了内幕信息流转的各
个环节的登记、报送程序和义务,加强了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的
管理,强化了相关外部知悉主体的保密义务。
    公司严格管理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外部机构回复《关于对未公
开信息予以保密并避免内幕交易的函》后,方予以提供相关资料。对
无法律依据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的情况,公司均予拒绝。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悉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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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公司监事会将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监督检查质量,
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
事会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同时,
加强对公司新业务、新网点、新机构等的调研考察工作,切实发挥监
督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为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
保障。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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