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0-17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6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
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8
年 10 月 15 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9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杨先生主持,12 名监事全部出席(其中,
焦杨监事会主席、郭志宏监事、关峰监事、翟太煌职工监事现场出席
会议;高明监事、刘奇旺监事、王国峰监事、尤济敏职工监事电话参
会;因工作原因,李国林监事书面委托郭志宏监事、罗爱明监事书面
委托关峰监事、闫晓华职工监事书面委托翟太煌职工监事、胡朝晖职
工监事书面委托尤济敏职工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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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
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调整逐项表决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
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含 30 亿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
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
(含 28 亿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后补充资本金。”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后补充资本金。”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并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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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
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
用 可 行 性 报 告 ( 修 订 稿 )》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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