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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0-26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9-06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
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应由12名监事组
成,其中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以下简称“股东监事”)8名,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以下简称“职工监事”)4名。监事在任职前需取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计算,任期3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
股东大会选举股东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书见附件)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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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含
3%)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
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8人(本次拟选举的除职工监事以外的监事人
数)。
    (二)职工监事的产生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止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供相关资料
(提名人和候选监事填写提名表,至少包含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有关联关
系,持有公司股份额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惩戒;如候选监事已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担任证券公司监事
资格的,需提供该项资格;如未取得相关资格的,需按公司要求提供
相关文件申报资格)。监事候选人应在提名时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二)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
名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因公司监事会需对股东监事候选
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监事会确定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需要一定的
时间,提名期满后,公司监事会不再接收各方的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
    (三)提名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提名的股东监事
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证券监管部门申报监事候选人资格。确定
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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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候
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需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
格:
   1、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2、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3、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 年
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
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
满未逾3年;
    3、自被中国证监会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3年;
   4、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2年;
    5、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股东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
文件:
   1、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
   2、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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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材料。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本次提名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将相关文件
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先将相关文件传
真至0351-8686667,并经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股东监事
候选人提名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在提名期内(以邮戳时间为准)
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
     邮编:030002
     联系人:谭晓文、商若然
     联系电话:0351-8686647 18635104510
                0351-8686983 13734006600
     传真:0351-8686667


     附件: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
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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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提名人联系电话

                                 被提名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

符合公 告规定

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
历、职称、工作
履历、兼职情
况)



其他说明

(如适用)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

                 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候选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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