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0-26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9-06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
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四
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应由12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
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董事在任职前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任期自相关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选举采用
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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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含
3%)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
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7人(本次拟选举的除独立董事、职工董事以
外的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
以上(含1%)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
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本次拟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
(三)职工董事的产生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止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供相关资料
(提名人和候选董事填写提名表,至少包含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有关联关
系,持有公司股份额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惩戒;如候选董事已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担任证券公司董事
资格的,需提供该项资格;如未取得相关资格的,需按公司要求提供
相关文件申报资格)。董事候选人应在提名时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二)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
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因公司董事会需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
格审查并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需要一定的时间,上述期
限届满后,公司董事会不再接收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会薪酬、
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同时自行广泛搜寻董事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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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名期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将对提
名的董事候选人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证券监
管部门申报董事候选人资格。对于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将
由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提交公司董事会。
(四)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
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
历表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六)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
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1、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2、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3、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
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
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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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未逾3年;
3、自被中国证监会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3年;
4、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2年;
5、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
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具备金融企业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则;
3、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学位;
5、具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6、符合《公司章程》其他关于董事任职的条件。
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存在其他可能
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有《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员;
2、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
员(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经公司股
东大会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3、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
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公司存在
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
4、持有或控制公司1%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
4
自然人股东,或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及其上述人员
的近亲属;
5、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
近亲属;
6、最近一年曾经具有第1至4项列举情形的人员;
7、在其他证券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9、经中国证监会或公司股东大会认定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
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材料。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本次提名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将相关文件
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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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先将相关文件传
真至0351-8686667,并经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董事候选
人提名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在提名期内(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
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
邮编:030002
联系人:谭晓文、商若然
联系电话:0351-8686647 18635104510
0351-8686983 13734006600
传真:0351-8686667
附件: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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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提名人联系电话
被提名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候选人类别 (请在提名的董事类别前打“√”)
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
符合公 告规定
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
历、职称、工作
履历、兼职情
况)
其他说明
(如适用)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
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
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候选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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