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0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2020-03-12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20
债券简称:17山证01 债券代码:11250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一)2020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7 山证 01,
债券代码:1125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0 年 3 月
15 日(实际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
最后交易日:2020 年 3 月 13 日,债券摘牌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凡在 2020 年 3 月 1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
公司将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支付 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4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发行价格 100 元/
张,票面利率 4.76%,每手(面值 1,000 元)派息金额 47.60 元,派
发本金 1,000 元。
根据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和《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
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17 山证 01。
3、债券代码:112503。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4.76%。
8、债券起息日、付息日、付息方式、本金兑付日:
(1)起息日:2017 年 3 月 15 日;
(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
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
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4)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15 日(实际
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76%。每张面值 100 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
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4.76 元(含税),其中包含本金 100 元,利
息 4.76 元。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
币 1,047.60 元(含税),其中包含本金 1,000 元,利息 47.60 元。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
人民币 1,038.08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
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47.60 元。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如下: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
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
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
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0 年 3 月 13 日。
2、兑付兑息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3、摘牌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
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
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
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
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摘牌。根据公司《2017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
定,本期债券至 2020 年 3 月 15 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3、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35 号
联系人:付渊源
联系电话:021-60609056
传真:021-60609007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部门: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兑付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