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8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3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 年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公司年报
的审计工作,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
满意。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2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
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
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
沈阳、南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 12 家分所。毕马威华振自 1992
年成立至今,未进行过任何合并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
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
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9649382G);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
11000241);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
中从事的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 33 家。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和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
络中的成员。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所组成的全球网络,于 2019
年 12 月,毕马威成员所遍布全球 147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
超过 219,000 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自 2015 年 4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 5,393 人,
其中合伙人 149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净增加 14 人。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 869 人,其中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600 人。注册会计师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增加 83 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 年度)的业务收入
总额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 28 亿元(包
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为 5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为 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共计约 11 亿元)。毕马威华振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 4,000 家,其中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共 33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40 亿元。这些
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
人民币 13,862.33 亿元。毕马威华振对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
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
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
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 2019 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
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受到 2 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
号 和 中 国证 券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云南 监 管 局行 政监管 措 施 决定 书
〔2018〕14 号,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
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
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史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
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史剑 1999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
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史剑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20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8 年。史剑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20 年。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莹慧,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唐莹慧 2008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
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唐莹慧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11 年。唐莹
慧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10 年。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国蓓,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王国蓓 2004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
振审计业务合伙人。王国蓓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25 年,担任合伙
人超过 11 年。王国蓓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25 年。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
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
和服务品质进行了调查研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证券期货执业资格,
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
续性,建议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
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