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0-04-29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4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038)。
经事后核对,发现公告中“网络投票时间”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
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7.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
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
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
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8.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
易中心A座2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9.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1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
况专项说明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其中:
(1)上述第11-14项(提案编码为11.00、12.00、13.00、14.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第5项(提案编码为5.00)为逐项表决事项,并涉及关
联交易,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
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非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0 年日常
5.00 作为投票对象的
关联交易的议案(须逐项表决,相关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子议案数:5
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
5.01 √
交易
与公司 5%以上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
5.02 √
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
5.03 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 √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与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0.1.5 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
5.04 √
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其它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与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深
5.05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或 10.1.5 条规定情 √
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8.00 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
9.00 公司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
10.00 √
况专项说明
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备注:议案5中含有5个子议案,对5.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5全部子议案进行相
同意见的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
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
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9:00-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
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
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
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
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谭晓文
电话:0351-8686647
传真:0351-8686667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
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8.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
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
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00”,投票简称为“山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依照
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0 年
√
5.00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逐项表决,相关关联方股东回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避表决)
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
5.01 √
关联交易
与公司 5%以上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
5.02 √
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
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
5.03 √
易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与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5 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
5.04 √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其它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与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
5.05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或 10.1.5 √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发放
8.00 √
方案
公司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发放
9.00 √
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
10.00 √
酬情况专项说明
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
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
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公司/本人确认,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关于行使表决权等权利的相关规定。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