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2020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0-10-20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SZ
债券简称:20 山证 01 债券代码:149221.SZ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0 年 10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以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或“发行人”)出具
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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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20 年 7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印发的“证监许可[2020]1606 号”注册批
复,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20 山证 01 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20 山证 01”,证券代码“14922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目前存续规模为 15 亿元。
5、债券利率:3.90%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8、债券认购单位:专业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的整数倍
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9、起息日:2020 年 9 月 1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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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502122029027307797
15、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6、牵头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
请参见发行公告;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1、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2、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信用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
标准,具体折算利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
规定执行。
三、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布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
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六十的公告》,发行人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
132.16 亿元,借款余额为 284.71 亿元,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367.31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82.60 亿元,占 2019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132.16 亿元的 62.5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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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9 月末累计新增借款额
借款类别 占上年末净资产
金额(亿元)
比例(%)
银行借款余额 0.51 0.38
非银行借款余额(含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信
82.74 62.61
托、其他借款等)
应付债券(含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协会
-0.65 -0.49
产品、ABS 等)
合计 82.60 62.50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
项,中信证券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
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
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彭洁珊、刘贤品
联系电话:010-60833195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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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
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