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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证券: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12-12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9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4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人:侯巍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
1,814,437,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4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
1,740,581,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872%;
    2 、 以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73,856,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7人,拥有
及 代 表 的 股 份 为 131,776,024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6709%。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媒体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等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14,425,1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3%;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1,763,42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4%;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14,425,1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3%;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63,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14,425,1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3%;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意131,763,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14,425,1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3%;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63,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14,425,1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3%;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63,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修改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侯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7,670,6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474,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2%。
    (2)选举刘鹏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245,1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048,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2%。
    (3)选举王怡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460,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264,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5%。
    (4)选举李小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460,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264,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5%。
    (5)选举周金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245,1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048,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2%。
    (6)选举夏贵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245,1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048,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2%。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邢会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705,1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508,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3%。
   (2)选举朱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705,1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508,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3%。
   (3)选举李海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705,1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508,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3%。
   (4)选举郭洁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705,1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508,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3%。
   选举上述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焦杨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6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8,942,6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746,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2)选举郭志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96,419,6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9,223,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29%。
   (3)选举刘奇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62,097,8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01,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173%。
   (4)选举王玉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64,620,9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42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320%。
   (5)选举李国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64,620,9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42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320%。
   (6)选举武爱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64,620,9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42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7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320%。
    (7)选举白景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62,097,8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01,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173%。
    (8)选举崔秋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62,097,8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01,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173%。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方祥勇、徐雪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山西证券202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证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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