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
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 2022 年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计范围,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对 2023 年
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
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
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
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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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李海涛、邢会强、朱祁、郭洁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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