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8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3-01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2.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度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 120 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
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90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52.82 亿元,与证券业务相关的收入为人民币 22.70
亿元。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 7.63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
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
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
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顾珺女士。 顾女士于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
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溜女士。俞女士于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加入安永华明,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
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胜先生。陈先生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自 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3 家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
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
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合计 120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 16.5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
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
审计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出具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
作。
(2)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担任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全
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20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