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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骅威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0-25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6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
知》(广东证监[2012]185 号)文件要求,现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
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                                                承诺完   截止至目前
          承诺人               承诺内容
事项                                                成期限    履行情况
首 次 公司副董事         自本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长 期 有 严格履行承
公 开 长 兼 总 经 理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效         诺
发 行 郭祥彬、董事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时 所 兼 副 总 经 理 管理本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作 承 郭群          股票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
诺                  不由本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
                    等股份;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
                    内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本
                    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副董事        1、从公司2006年和2007年所 长 期 有 严格履行承
长 兼 总 经 理 享受的15%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广 效         诺
郭祥彬、董事 东省的地方优惠政策,存在被国
兼 副 总 经 理 家税务机关按照33%的所得税税
郭群、汕头市 率追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风险。
华 青 投 资 控 对于公司可能被追缴以前年度企
股有限公司、 业所得税差额的风险,公司发起
上 海 富 尔 亿 人均已作出如下承诺:“如果发
影 视 传 媒 有 生由于广东省有关文件和国家有
限公司、汕头 关 部 门 颁 布 的 相 关 规 定 存 在 差
市 高 佳 软 件 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
有限公司、汕 追缴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
头 市 雅 致 服 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的企业
饰有限公司     所得税差额的情况,本股东愿意
               按照持股比例承担需补缴的所得
               税款及相关费用。”
                    2、《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郭          若本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 长 期 有 严格履行承
祥彬           缴或者被追偿此前应由本公司缴 效        诺
               付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
               或因此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
               本人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追偿或
               处罚款项,保证本公司不会因此
               遭受任何损失。
公司及全体          (1)承诺申请文件不存在虚 长 期 有 严格履行承
董事、监事、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效        诺
高 级 管 理 人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员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
               的有关规定。
2012    公司        根据 2012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 2012 年 严格履行承
年             二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 -2014年   诺
-2014          议和 2012 年 8 月 22 日 2012 年第
年 股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东 分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红 回          划 的 议 案 》, 承 诺 在 未 来 三 年
报 规          (2012-2014 年度)的股东分红回
划             报规划如下: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分配
               红利,可以根据资金需求状况进
               行中期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足额
               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
               后,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
               配利润的 20%。
                    (3)在确保前条现金股利分
               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
               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
               和监督。符合本规划明确的现金
               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
               金分红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发表
               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
             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所占用的资金。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