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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骅威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3-02-25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做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宜经核查和充分讨论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向国内注

册的合格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独立董事:
                  廖朝理           谢明权             李昇平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