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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骅威股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保荐意见2013-12-1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保荐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骅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骅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骅威股份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原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骅威股份在中国农业银行汕头澄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100801040010688)。2010 年 11 月 29 日,骅威股份与中国农业银行汕头澄海
支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
专户仅限用于动漫制作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截至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该
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69,793,414.87 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骅威股份考虑到广东澄海潮商村镇银行主动愿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
更好的优质服务,愿为公司未来做大做强提供更好融资条件和服务,基于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所存储的中国农业银行汕头澄海支行所处地理位置交通不便,办理业
务等待时间较长,影响了公司办事效率,201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撤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汕头澄海支行账户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决定在广东澄海潮商村镇银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将中国农业银行汕头澄海支行账户陆续到期的几批募集资金转入新开
设账户,对原专户进行销户,销户后结算的利息也将一并分别转入新开专户。并
与广东澄海潮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时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此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本保荐机构将对公司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每笔资金资金的转移、管
理、使用等严格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确保募集资金合规使用。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魏庆泉                 杨茂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