骅威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2-19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做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地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013 年第一次临时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
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进行增资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提高了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授权董事长
郭卓才先生办理具体事宜,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授权董事长郭卓才先生办理具
体事宜。
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进
行增资的议案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进行增
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第一波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进行增资。
(此页无正文,为《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等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朝理 谢明权 李昇平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