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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骅威股份: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4-01-07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做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地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 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郭卓才先生、郭祥彬先生、郭群女士、邱良生先

生、陈楚君女士、李昇平先生 6 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

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

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3. 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李新春先生、陈锦棋先生、李旭涛先生 3 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其有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

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4. 上述人员组成结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同意对上述候选人提名。
(此页无正文,为《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朝理           谢明权            李昇平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